第114章 蜜汁排骨_医食无忧[穿越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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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 蜜汁排骨

  七里铺村外有一处小驿站,先时这些驿站也只为官家效命,如今四海升平,民间客栈逆旅盛极,官老爷们也都养尊处优,哪还有愿意来驿站修整食宿的,驿站便渐渐地没落了,平日里除了抄传邸报、送运货资和公文,也没什么好忙。有些心眼儿活的,会偷偷的做些生意维持生计。

  这家驿站更因位置尴尬,往东南去不到一个时辰便是缙城,来往行客大多去了缙城修整换马,是故这里十天半月难见一人,还常常是过路的脚夫来讨水喝。因驿馆后头就有一片菜田,店里的人便靠着这一亩半分的地勉强自足。

  晨间林雾缥缈,密雨如丝,店里的小郎君一如往常在门前洒扫,远远地就见道上飞驰而来一人,马蹄声疾,白衣胜雪,头顶极低地压着一顶蓑帽,裹着一身的雨,仿佛是春雾中幻化出来的林仙。小郎君看呆了,一时间也忘了自己手里的活计,更不记得吆喝人家进来坐坐,打打牙祭。

  他还未看清来人长什么模样,对方已自顾自进院下马,将缰绳往他手里一丢,又从怀中摸出块玉佩扔过来,微微抬了抬帽檐,露出小半截已被雨水淋湿的下巴,低声道:“小老板,劳烦,换匹马。”

  小郎君个头矮,稍微探探身子便能看到对方面容,这么潦草一眼,只窥得一双湖泊似颜色清淡的眼睛,旁人的眸子或是黑或褐,他眸中却隐有一丝奇特的蓝。小郎君听说有胡番歌姬,肤白似雪,眸碧如湖,发浅若金,美极美哉……如今眼前这位贵公子,倒与传闻有几分相似,只是他过白的皮肤衬着那张脱俗的面容更加冷清,仿佛这场雨一停,他也要随着雾气一同消散,回到他的仙界去。

  这驿馆开了几十年,他自小跟着老爹在这儿混了十几岁,也算是见过不少贵人的,却从没见过这样风姿出彩的人物,愣了半天才被对方的说话声惊醒,手忙脚乱地接下玉佩。

  只是他年纪小,不认得此物,又见对方气宇不凡,连忙跑回店里头,高声喊他那个还在睡懒觉的驿长爹:“爹!来了个贵人,要换马,你快起来瞧瞧这个!”

  “这大清早的,谁啊……”驿长心下不满,到底还是起来了,一边没好气地从小郎君手里夺过玉佩,一边抱怨来者扰人清梦。话正说着,他低头一看,脸色登时巨变,一个激灵险些把那玉佩给砸了。他匆慌将玉佩收好,三两下整理了衣裳,忙不迭往外跑,嘴里喜道:“哎呀哎呀,我道是哪位官家,原是季大人——”

  出了门,他又愣住。

  不是老季大人,而是个小季大人。

  他没见过季家人,但玉佩却不会错。既然是姓季,那就是天子脚边的大姓红人,是随便动动嘴就能让手底下的鸡犬白日升天的大人物。他怠慢不得,忙去马棚里牵了一匹膘肥体壮的黄骠,将玉佩还给他后,赔笑道:“您瞧这马,正儿八经的黄骠,日奔八百里不成问题!季大人这是去哪儿公干了?可要进屋歇歇脚,用些吃食茶水?”

  季鸿不答,莫名咳嗽了两声,眉头紧锁,脸色暗淡,牵过马后也不做任何评价,翻身而上。

  此时院外又一嗓子斥马声,一匹毛色鲜亮的枣红大马跨进来,上头坐着个趾高气昂的小公子,嘲笑他道:“什么杂种,不知乱了多少辈的血,也敢称是黄骠,倒不知它亲娘究竟是驴是马!”

  “懋儿!”又一匹良驹扬蹄而来,“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。”

  驿长瞧了眼这两人的马,也不敢回嘴了,都是货真价实的宝马良驹,确实比他混了不知多少代血的杂毛假黄骠名贵万倍。只不过,这两匹宝马的精神头却都不甚好,蔫蔫儿地耷拉着脑袋,连脚边的嫩草都没力气嚼了,只一个劲儿躁动不安地撩动着蹄子。

  季鸿与他们错了一眼,驭马出去,被闵雪飞一记马鞭当场拦下:“叔鸾,不能再走了。你本就不常骑马,如今已三天没歇过,再这么颠簸下去,别说你的身子受不了,就是马都要被你累垮……休息半天罢。”

  胯下的琥珀赤赤喷气,闵懋摸了摸琥珀的鬓毛,也愁眉苦脸地应和:“是啊,季三哥!你瞧瞧,疾风和琥珀也都跑不动了。我这屁股底下垫了三层绒,都要颠碎了!”

  “世子,闵公子说的有道理。”随后赶来的段明也气喘吁吁地劝道。

  季鸿哑声:“那你们歇下,我先走。”

  “叔鸾。”两匹马交错时,闵雪飞一把抓住了季鸿的手臂,看了眼他愈显苍白的脸色,苦口婆心道,“就算不为我们,你也为那小郎中。他刚费心费力地给你调好了身体,你就这样不爱惜?别等到回京,他还没找着,你又倒下了。”

  “再者说,你尚且不知那船是驶向何方的,便是紧赶慢赶回了京又能如何,倘若你北上,它西去,岂不是要白白错过?不如路上边走边打听着,那船并非一般人家能有,也许能有意想不到的消息。”

  季鸿攥着缰绳,皱眉踌躇片刻,终于松手:“好罢,休整半日。”

  众人皆长出一口气,闵懋更是如获大赦一般,跳下马揉着屁股走进驿馆,嚷嚷着让老板给备好酒菜,烧上洗澡水,便一头瘫进了房间,几乎一眨眼的功夫就昏睡过去。

  闵雪飞拴好马,也实在是精力不济,虽不至于跟闵懋似的立刻睡得鼾声震天,却也实实在在累得抬不起头。回过头来,见季鸿仍伫立在驿馆门前,远远地望着远处林道,他走过去,轻轻拂去男人肩头的雨:“别担心了,他比旁人机敏许多,又揣着一堆鬼点子,想来定能逢凶化吉。”

  季鸿望着檐下一帘细雨,不知为何竟无声地笑了笑:“他整日也说,自己是有大福缘的。可谁知,他的福缘全在遇见我的时候,被我这煞星瓜分去了。我若是一开始便不去打扰他,不贪恋那一杯花茶……”

  自打那少年被掳,季鸿表面上冷淡自持,思绪缜密,一应事务安排得井井有条,但自小与他青梅竹马的闵雪飞却知道,他心里早已乱了,否则断不会说出这样自疑自怨的话。

  “罢了。”话说一半,季鸿看够了檐外的雨景,敛了一身的伤春悲秋,转瞬的表情变化,便仍是那个运筹帷幄的国公世子。

  京中之事,闵家在明,季家在暗,少了哪个都撑不起皇帝想要的制约权衡,闵相年纪大了,早已萌生退意,郦国公又宿疾缠身——如今重担,便在于季鸿与闵霁。

  闵雪飞不贪权,但重权,所以他一直以来都忧心季鸿过于痴迷于儿女情长,反大意之下被人拿捏算计,如今看来,季鸿并未被情爱冲昏头脑,他倒是能些许放下心。

  季鸿折转身回去休息,闵雪飞看着他进了房,安稳睡下了,也回自己房间。

  身体在极度疲累之下开始剧烈反抗,这一睡就失了时辰,好似整个人一直从深渊里往下掉,落到底,摔得四肢百骸都酸楚疼痛。

  崖底荒芜,乱石横生,白雪披覆,他扭头去看,枯草怪石之间,阴翳晦暗之处,坐着一副皮脱肉烂的尸骨,它身上衣衫已渐朽,独一头黑发似扎在头骨里一般,乌墨秀长。

  骨量身小,并不是二哥,而又有片角青衣,破碎的“长相思”玉簪,脱裂的腿骨横斜着支出来,白花花的刺着人眼。

  他知是梦,却也一瞬间心神震骇。

  季鸿不顾身上痛,恍惚走过去,从一堆腐骨中捡出了一把宝石弯刀——不知这尸骨在这儿坐了多少年,宝石已暗淡,一触即碎,刀也锈了,拔也拔不出。倒是那头发,仿佛仍在一截截地长着,盘在脚边如一团乌云。

  他捧着那刀,心脉经受不住这般剧痛,一个踉跄跪下去,伸手将那朽烂的尸骨抱紧。头发似感受到他的温度般活了过来,一点点自脚踝缠上,将他与那腐尸裹在了一起,直没过彼此的脖颈。

  本该感觉窒息的,他却闻到一股令人怀念的香味,并不是什么昂贵的举世罕见的名香,而是普普通通的米粥味道,有一些淡淡的甘甜,许是添了蜂蜜,让人在痛苦之中竟能生出一种奇特的麻木和欢愉。

  直到窗外雨声渐落渐停,半轮月惨白地冒了个尖儿,一地荧光,他才从昏昏沉沉的梦境中苏醒过来。睁开眼,季鸿立刻自手边一抓,摸到那日少年忘记佩戴的弯刀时,他才松一口气。

  连续数日的纵马飞驰经这一睡,终于报复在他身上。季鸿动了动手臂,其酸其痛,仿佛是被车辙碾过一般,掌心因攥握麻制缰绳而被摩擦出了几道红痕,此刻也刺刺生痛。

  季鸿心道,做起这样的梦,是不是锦年嫌弃等的太久了,在埋怨他为何还没有去接他回家?

  倒是梦里的米香,犹在鼻间。

  季鸿忽然有些恍惚,静躺了一会儿,摸到自己身上多了条薄被,睡前敞着的床帏也被阖了下来,而鼻息之间的粥香味不仅不散,反而愈加浓郁……

  他突然撑肘坐起,急促呼吸着猛然撩开床帏,见到桌上一顶风炉,炉上咕噜噜地沸着,一个身影托着脑袋,打着瞌睡给炉火扇风。

  许是他这一番动作太大,闵雪飞转头一看,立刻站起来:“终于睡醒了,可吓死我。”

  季鸿眸光渐渐黯淡下去,绷紧的脊背重又倒回床上,过了一时半刻才自行坐起来:“……我是怎了?”

  闵雪飞伸手扶他:“自早上一觉下去,便跟死过去一般,怎么也不醒,瞧着还很是痛苦的模样。请了大夫,道你是淋雨感了些许风寒,又心神虚耗,所以才被梦魇慑住,问他如何才能醒,他又不知,还说要看你造化。”

  季鸿嗤笑:“庸医。不过是太过疲累,做了个噩梦罢了。”

  “那是,天底下的郎中在你眼里哪个不是庸医,只有你家那个才是举世无双的神医——”闵雪飞一放松,不免与他调侃起来,只是话出了口才忽觉自己说错了,又哪壶不开提哪壶,于是抿了抿唇,闭嘴回身去盛粥,“其他人都已用过了饭,独你不肯醒。怕你不愿喝药,我便托驿馆店人给另熬了祛风寒的甜姜粥,一直温着。”

  片刻的沉默,季鸿接过粥碗:“你何时会这些了?”

  闵雪飞坐回桌前,盯着他把粥喝完,才笑笑道:“整日被你家那位熏陶,学了两手。”他说着自桌上拿过一支细竹筒,抛给季鸿,“看看吧,宫里传来的。净天儿的不让人安生。”

  季鸿拆了竹筒的封口,抽出一张字条,展信便是密密麻麻的蝇头小楷,他仔细读完了,倒也没什么太大的反应,在手边烛灯上将字条一焚,竹筒抛还给闵霁。

  闵雪飞当空接住,翘起腿道:“你不说我也知道,你姐姐?”他把玩着竹筒笑说,“你们家可真有意思,季夫人恨不得将你拆骨扒皮,她亲闺女却处处依仗着你。不过她消息倒是灵通,季公尚且不知你在何处,她却知了。”

  季鸿不接他这话,只简单复述了信中内容,道是他那贵妃阿姊初显怀,也难逃歹人毒手,被不知是谁偷放进殿的黄仙儿给骇了一跳,眼下虽无大碍,但到底受了惊吓,有些胎息不稳。

  宫中要彻查此事,搞得人心惶惶,贵妃年岁也不轻了,这一胎得来不易,难免有点疑神疑鬼,生怕一不留神便流了去,是故特飞书问他该如何是好。

  季鸿裁了截纸条,潦草写了几个字,便丢给闵雪飞。

  闵霁唉声叹气:“我是你们季家跑腿的不成!”

  季鸿道:“她不同。”

  闵雪飞愣了一愣,才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,顿时无奈道:“她是不同,不过是他娘打你的时候,偷偷给你送过两次药罢了,她若真有心,怎么不拦着她娘?人家都是投桃报李,你这连桃子都是人家捡剩下的酸桃,却还当做个宝贝。”

  “你今日怎么话这么多?”季鸿微挑眉。

  闵雪飞哼了一声,走出房间。

  待他走后,季鸿慢慢靠回枕上,窗外微风卷动叶稍,沙沙地响,除此之外,也没什么其他动静了。

  投桃报李?

  倘若有人肯给他一颗桃,何怕它酸极涩极。

  他将手中的弯刀抽出又归入,再抽出,再归入,雪银般的刃光斜映在脸上,比月色更明亮,他眯了眯眼,拇指摩搓着刀柄上的宝石,低声叹道:“第一次入梦,就这般的不留情面,可是在外头受了天大的委屈?”

  他问了,却没人答。

  徒增寂寞罢了。

  ……

  “咚、咚、咚!”

  余锦年被从一片黑甜中聒醒,转头一看,竟是一群仆役抱着木板,要钉死他的窗!那该死的奸商禁他足也就罢了,还限他的窗,每日只有一个时辰,外头会有人把窗打开半扇,这样他每日至少还能从半扇窗缝里偷看外头的风景,偶尔遇到划船经过的渔女,无聊至极的他,少不得要调戏一番。

  这下是怎的!连窗缝也不给留了!

  他一个骨碌翻下来,跑到窗前,瞧了眼外头的日头,昏昏沉沉的,看不出是什么时辰,但潜意识告诉他,那家伙又该出现了。果不其然,外头甲板上正好走来那奸商,两人从尚未封死的缝隙里对视一眼,余锦年就跟气炸了的汤包似的,鼓着腮帮坐回桌后。

  倒是燕昶被他的反应愣了一下,他原以为这少年要破口大骂的,没想只是简简单单的一眼瞪视。

  禁他足的头几天,他闹得是天翻地覆,也不知到底是哪里来那么多精力,深更半夜也不叫人安歇,莫说是八丈河水,便是千尺深潭都要被他给搅浑了,闹了好几日才渐渐消停。

  两人互相磋磨较劲,燕昶也自觉自己耐心好得出奇,短短几天就把各种贬损人的话不带重复地听了个遍,底线被这小子一次又一次的刷新。

  今日要封他窗,他却倒不闹了,反而让燕昶惊奇,惊奇过后,便浮起些满意的笑容。

  不过转瞬,他就自嘲起来,嘲自己竟因没讨来人家的骂而些微有些失落。

  他端着一碟美食,一碟拌了糖的瓜果,也不敲门,似进出自己房间一般转进东舱。走进来时,伴着几声“笃、笃”的敲钉声,于是最后一条阳光就这样被封死在窗外了。

  燕昶坐下来,转头看了眼那扇死窗,才将视线落在面前的少年身上。窗死了,桌上却没点灯,屋内昏暗得让人视线错乱,但燕昶却能准确地找到那双琥珀似的眸子,且无声无息地盯着看了会,轻声说道:“听说你昨日脚趾撞了桌子,可还疼?脱了袜我看看,是不是肿了。”

  他自认为温柔体贴,可这小东西丝毫不领情,似在气他封窗这件事,他压了压嗓音,沉沉道:“我的东西,不喜别人来看。”

  “你放屁!”余锦年骂道,“什么是你的东西!谁是你的东西?”

  燕昶终于宽心了,至少他还会骂人不是?他大大方方坐下来,推了手边的瓜果碟过去:“新鲜的,吃点。”

  余锦年一把拽去了那果碟,抓起筷子来也不夹,满把手攥着,似将碟里的果子当燕昶一般,噗噗噗地戳了几下,几粒草莓被他串在筷子上,红彤彤地流着汁水,宛如暴尸城墙死不瞑目的尸头。

  他一口咬下,嚼得咯吱作响。

  燕昶把灯点上,尽管此刻窗外是青天白日,屋内也昏得似地窖一般,熏黄色的烛火不动不跃,直勾勾地燃着,给烛前那少年的身周描出一圈柔光。燕昶也说不清自己圈着他到底是想做什么,又或者说,是还没想好,他惯有收藏古器的爱好,却也知,眼前此人并非是什么泽世明珠,更不提价值连城。

  若图乖巧,便是街上随便买一个小僮,都比他听话得多;若图才学,季家老三才叫惊才绝艳;若图医术……眼下两人闹得如此僵,他怕是也不肯乖乖给他治病。

  那为什么要囚着他?

  余锦年三两口扒完了果盘,因他向来信奉做人留一线,日后好相见的道理,所以鲜少去干损人不利己的事,可这回是真真儿地被这奸商气疯了,管他是天王菩萨还是地藏罗汉,他就乐得跟人较劲。

  吃完果盘,将碟子咣啷一放,翘起二郎腿,吧唧吧唧嚼着嘴里剩下的东西,吊儿郎当的模样学透了那不学无术的姜小少爷,全然不是他自己。这奸商人虽坏,规矩却多得要死,余锦年处处反着来,以气死他为要,摆明了要跟他一争旗鼓。

  燕昶回过神来,微微掀起眼皮,搁前半个月,他早就没好脸色了,还为此禁了他两天食,可终究无济于事,这少年不肯屈服,饿着肚子反而能想出更多的新花样来折腾他。

  人受的刺激多了,连生气的上限都被拔高,燕昶此刻被余锦年骂了几句,也不烦不恼,心绪平和地偏头看着他,心里还愈觉轻松,宛如成了佛。倒不是他有被人骂的怪癖,而是他乐于看这少年目光奕奕地上蹿下跳的模样。

  正如那日在东崇府斗香台上,亦或者一身红袍游窜在街巷中。

  仍是那个问题,为何囚着他。大概眼下图的就这一声锅碗瓢盆的咣啷声,图他气得脸颊鼓胀,连骂人的词儿都五花八门——何等的有趣。

  至于以后?

  “蜜汁排骨,昨日不是说想吃这个?”燕昶端出另一盘,“尝尝合不合口味,是甜了还是咸了,不合口叫他们另做。”见余锦年盯过来,他捋了捋衣袖,平静道,“怎么,又想骂我什么?”

  余锦年噎了片刻:“……你有病。”

  燕昶大笑:“说着了,我确实有病。”

  余锦年:“……”

  燕昶问:“还有什么想说的?”

  余锦年无话可说,于是问:“这船是去哪的?到缙城了没有?我的机巧玩具呢?你该不会要食言罢?”

  燕昶扬起眉,倒是没想到他落到这般境地,不说寻死觅活,也不说绝食反抗,心里竟还惦记那几个小玩具,他低声一笑,从袖口里摸出个小东西,放在桌上滚了滚:“缙城不好呆,便没有停,不过我说的话从不食言。哝,八卦锁。放了小船下去买回来的,还有几个其他的小玩意儿,你若是能哄我高兴呢,我便都给你。”

  为什么不停缙城,自然是因为下头探子在缙城附近摸到了那季家三公子的踪迹。

  余锦年斜视他,伸手勾了勾指头:“手拿来。”

  燕昶知他手里没什么凶器,唯一还算尖锐一点的玉簪,也早被他敲断扔河里了,于是也不做防备,径直探了一条手臂到余锦年面前。

  余锦年搭上他的脉,像模像样地闭目诊察一番。

  “如何了?”燕昶好笑道。

  余锦年缓缓摇头,神态凝重:“你脉中发涩,乃是瘀血阻滞经脉之象。”燕昶知他还有后话,也不打断,静静听他又有什么新说辞,果不其然,少年啧啧奇道,“瘀血由心来,夏老板,你这是猪油蒙心之症哪!已病入膏肓,无可救也!”

  燕昶本还觉肩痛,此时听了这一番话,忍不住腾起些笑意,于是叫来周凤,吩咐将剩下的小玩意都拿出来。

  周凤提着个盒子进来,也实在是看不透自家主子到底在想什么,他活了这么多年,从来没见有人整天被骂还心情大好的。若是半个月前,有人告诉他,这世上的确有这样的人,且正是你的越王主子——他定会嗤嘲那人荒诞,且要反驳对方若真有这么一天,要么是他越王主子疯了,要么是他自己疯了。

  如今事实证明,疯的的确是他主子。

  燕昶之前被余锦年气的有数日未曾出现过,后来经过禁食那一番折腾之后,他倒是日日都来一趟,也不说做什么,风花雪月、良辰美景皆不虚套,更不提看病的事。他来了,只带酒菜水果,偶尔带一本书,自己也不吃,就看着他吃,偶尔与他说话,余锦年也未必能好声好气地回他。

  坐够了一个时辰,也不多说什么,径直起身离去。

  余锦年也搞不懂这人到底想干什么,土匪头子强抢民女,至少也要贪图个美色罢!

  同样不明白的还有跟了他十年的周凤。

  两人走出东舱,忍了半个月的周凤实在是忍不住了,跟着主子回了房间,好一番斟茶倒水欲言又止,兜兜转转就是不出去。燕昶提笔,忍过了那一阵肩头细微的疼痛,才抬起头,蹙眉道:“支支吾吾做什么,有话便讲。”

  周凤赶紧讲,一点迟疑都不带的:“主子,掳他来不是为了给您治病的吗,您说您每日也不说治病如何,反倒整天陪他吃喝,还受他骂……您到底图什么呢?”

  燕昶没头没尾地道:“宫中舒妃有一只爱猫,原是胡番的野物,被人捉了来献到宫中,又被天子赏赐给舒妃。它通体雪白,唯一双猫瞳如蓝宝石一般璀璨,舒妃爱之如子,视若珍宝。胡番之物最具野性,那又是如何,那野物能日夜陪伴舒妃数年,却乖巧老实,从未抓伤舒妃一次?”

  周凤不解他要说什么,遂摇了摇头。

  燕昶慢慢地勾了唇:“因它被驯化了。”

  他谋事多年,不在乎多花一点时间,来驯一个不服帖的人。

  “还有几日抵京?”燕昶问道,“还有,河洛城的事可查清楚了?”

  周凤忙答:“若是一路不歇,至多七八日便到了。河洛城……确信无疑,那吕家的确是死于醉酒,并无其他疑点,他酒量不佳也是街坊四邻里皆知的事情,只可惜他那一双妻妾和未出世的孩子。”

  “可惜?”燕昶嗤笑,“恶有恶报罢了。只是这条线一断,盐铁司那边又要麻烦,还得再去寻个我们的人,去顶上那边的缺。”

  周凤低头称是,又想起一件事来:“不过说来也巧,他到河洛城前几日,竟是和余小公子在一起,还帮着诊出了吕家夫人的身孕。”

  燕昶微微一顿,道:“这倒稀奇,怎么哪里都是这小东西。他俩是如何遇见的?”

  周凤摇头:“这就不知了,我们与那姓吕的原是定在桃溪,后来我们改道河洛城,姓吕的又逗留了两天,兴许他们是在桃溪遇见的也说不定。”

  燕昶点点头:“此事容后再议。周凤,先遣几个人回王府,把齐慧院收拾出来。再调几个丫鬟仆妇,挑性子忠实的,让她们认清自己的主子到底是谁,莫要被某些小东西蛊惑了去。”

  齐慧院紧挨着主院,原本是建了给十二王妃用的,只是燕昶迟迟不纳妃,直到被封了越地的一字王,那院更是直接落了灰,到底也没人住进去过。越王府上人丁稀少,多是亲信和门客,只在主院里活动。那齐慧院收拾了给谁用,自然不言而喻。

  周凤倒不觉得主子能有什么冒天下之大不韪,要纳什么男妃的想法,不过既然能将那少年安排在齐慧院,却也说明主子对其兴致尚浓,一时半会儿怕是消散不去。他这个“凤公公”自然要体贴入微,诸事筹划妥当,遂领了命,便退下安排去了。

  燕昶重新抿墨,潦草几笔画了一幅野猫弄兰图。

  只是燕昶不知,有些人可以驯,驯后温声软语性恬如水,正如那蓝瞳野猫一般,自知自己卑微身份,断不敢以下犯上;而有些人,虽生着一副人畜无害的脸,其实却天性难顽,想要驯他,要么是他心甘情愿雌伏驯化,可若是硬来……只能伤筋动骨,自损三千。

  越王身居高位,从未设想过,余锦年恰恰好就是后一种冥顽不灵的。

  更不提余锦年此时躺在床上也不觉得无聊寂寞,先默背了会儿医经,想一碗面馆那几人现况如何了,又思索了一会儿自己的境地,之后干脆没心没肺地折身睡去,到梦里见他的季家三少爷去了。

  燕昶?

  对不起,查无此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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