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章 四美羹_医食无忧[穿越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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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章 四美羹

  也不知这闵三是不是脑子里短根筋,听季鸿说自己姓王,竟是分毫怀疑都没有,还拱拱手与他赔礼道歉,文雅道:“失礼失礼,竟将公子错认成一位故人。”

  “无妨。”季鸿便要走。

  闵三似乎一瞬间开了窍,追上去道:“如此也算是有缘,不若由在下做东,请二位赏光品酒一叙?这也是巧了,今日春风得意楼上有——”

  有什么还没说完,季鸿便无情地打断他:“不必。”

  闵三似嘴里凭空被噎了馒头,定在原处,眼看着季鸿牵着旁边的清俊少年走远了。过了会儿他回过神来,在原地踢着脚下的小石子儿,琢磨道:“是他,不是他?”

  他已多年未见那人了,记忆还停留在那人十二三岁时的模样,着实无法确定此人就是他。

  这时从人流之中火急火燎地跑出两个身着兰衣的年轻哥儿,身材矫健魁梧,一个手里提着精致木盒,一个腰上别着数坛好酒。这二人一打在街上冒头,便引得众人交头接耳,议论纷纷。不过这也怨不得他人失礼,委实是这二人衣纹奇异,但凡是衣上平整的地儿,都书满了大大小小的字儿。

  这俩哥儿似也习惯被围观,并不在意,看见闵三,二人脸上的焦急之情才云开雾散,赶上去叹道:“三公子,您可千万莫再走丢了!这是您吩咐的竹仙斋的松烟墨,东桂轩的松醪酒。”

  闵三忽地抓着他们道:“诗情、画意,你们快瞧瞧,那人是不是与季三哥长得像?”

  两个大男人,一个名诗情,一个名画意,简直臊得人要抬不起头了,可就这将人臊出血的名儿,还是他们二人以死相逼挣来的,要知道闵三原拟给他俩的名儿可是“绿罗”和“红裳”。

  ——谁叫他们摊上这么个品味出众又自以为风雅的主子呢。

  画意黑着脸道:“三公子,您快醒醒罢,自打南下这一路上,您这已经是第几回错认人了?”

  诗情也跟着说:“且不说季三公子病入膏肓,能不能到这样远的地方来。就算他活蹦乱跳地来了,一听您在这儿,也定是早就拔腿飞走了,绝等不到让您与他撞上。”

  闵三垂着头,与他二人往福来客栈走,伤心地唉一声:“好多年不见季三哥了。二哥还整日在我耳朵里念季三哥这些年是如何更加地飘洒俊逸。他倒是日日去与人喝茶赏文,却害得我只闻得其诗,不见得其人,真是要活活气死我了!”

  这闵家是世勋贵族,朝内大儒,家规堪比寺中清律,可也不知究竟是祖上造了什么孽,这一代竟生出了个败坏门风的老三来,模样倒是周正,不说不动端的是位大好儿郎,只一动可了不得,似野马脱缰,捋着条儿给家里裹乱。京中便有自诩清明的书生嘲他是“既疯且痴”,后来这话传进正主儿的耳朵眼里,这位闵三公子不仅不恼,还专门儿令人扛了一缸的好酒,带了十数人浩浩荡荡上门去,要与人做拜把子兄弟,吓得那书生以为自己今日便要命丧酒坛,连滚带爬地逃了。

  不过闵三诨便诨了,他上头有个沉稳老成的大哥,又有个人赞“不世之材”的二哥,总之是轮不到他去继业的,他便寻诗访画,东游西览,极尽文雅之事,可惜此人天生眼光清奇,总文雅不到点子上,审美歪得是一塌糊涂,不堪一提。

  诗情画意俱是家生子,自小便跟着闵三,他们二人于闵三既是侍从也是玩伴。少时自家小主子光屁股乱跑,他们便跟在后头拾裤子;大了些终于不乱脱裤子了,又在外头惹事,他们就跟着收拾烂摊子。

  反正闵三没个主子样,他们便也越发地没大没小起来,如今闵三一年里有大半时间都在外头游山玩水,他们跟着四处游冶,倒也自在,不碍家里古板老爷的眼。

  他们这位少爷,说来奇了,别的家产权财通通都看不上,偏生就看得上季家小公子的诗,那是寤寐思服,辗转反侧,所谓伊诗,在水一方。

  此时诗情画意又与闵三抬起杠来,一人一句地编排道:“说起季三公子,不是爷您自己造的业?是谁痴迷季三公子的诗,粘着人不丢,非要让人给你写首赞美你那红脸公鸡的长诗?”

  “还要拟题叫《赤面将军》。”

  “这也就罢了,后来还趁季大人府中宴会,偷藏在人家假山后头。我们府上还以为公子您丢了,派人搜了半夜的城,您倒好,竟然深更半夜去爬人家季小公子的窗户,还将人吓得病了好几天。”

  “嗯,被人家禁足入府,还往人家院子里扔抄了诗的石片儿。”

  ……

  季三公子彼时也不过十二三岁,已翩翩然似玉团化仙,清雅俊逸,经此一遭辣手摧花,是再也不愿见他们疯疯癫癫的闵三公子了,他们家公子可怜哉的,从此一腔仰慕之心顺水流。后来季三公子大了,虽因体弱多病而足不出户,却愈发的惊才风逸,他们自家公子因求诗不得而急得团团转,屡次去翻人家墙头,最后都被季府家侍冷面叉出来。

  这脸丢得是满京城都晓得,京中墨客又与他送了个“闵三疯”的绰号,道是“见诗疯,见画疯,见季三公子疯”,总之这诨名是彻底地摘不掉了。

  “我这不是、这不是……情有可原么?”闵三头越说越低,颇有些不好意思,直到回到福来客栈,闭上房门还犹自辩解道,“谁少时还没个犯浑的时候了,我这不是好了么!”

  刚才还自街上随便揪个人便叫季三公子呢,这诨怕是犯不好了——诗情、画意异口同声地轻呿一下,简直默契万分。

  闵三不理他们,兴致勃勃地去拿新买的松烟墨,此地竹仙斋的松烟墨最是盛名,稀而难得,若非听说近日竹仙斋又有一批新墨上柜,他也不会游山览水途中突然改道,辗转到信安县来。

  墨一出盒,便闻到一股怡人的烟香味,墨锭上一面以泥金泥银刻画着仰鹤长鸣图,另一面则是竹仙斋的斋号,闵三迫不及待道:“诗情,快与我磨墨一试!”

  诗情磨着墨,他展开一张芙蓉笺,想了想提笔道:“出来许久了,便与二哥书封信报报平安罢。”

  说着就将今日所遇之事随手记了进去,以“安好勿念”收尾,落上“弟懋”的字样,写罢让画意遣人送回京去,便又心宽体胖,饮酒品诗去了。

  ——

  回到一碗面馆。

  余锦年见季鸿也没有要解释方才那人的意思,索性也不先开口问,他换了衣洗了手,便径直到厨房去解蟹剖鱼,准备这道“四美羹”。

  清欢在一旁打下手,洗着那清翠卷嫩的鲜莼菜,仅听四美羹这个名儿便心生向往,忍不住要问问这四美羹中究竟是哪四美。

  余锦年捞出条剖好的鲫鱼来,细致地切下鱼腹处的嫩肉,置于盘中,淋少许黄酒,铺上几片新鲜葱姜,上锅蒸。他将洗好的蕈菇切末,笑道:“四美羹其实也没有什么定数,时下鲜美之物皆可入羹,我今日这道倒是曾有古人烹过,故而有些名气。”

  蕈菇切罢,他让清欢也将莼菜如此切丝,自己则把洗净壳的母蟹丢在篦子上一起蒸,正所谓“九月圆脐十月尖”,正是点明了吃蟹的好时候——九月母蟹黄满肉肥,十月公蟹膏白脂饱,但无论是公蟹母蟹,那白花花的蟹肉,黄澄澄的膏子,都足够令人馋涎欲滴。

  他一边自己发馋,一边说道:“所谓四美,即是陆之蕈,水之莼,蟹之黄,鱼之肋,此四物样样鲜美,单一种便已鲜得人连舌头都吞掉,若是将其合入一羹之中,那岂不就是美不胜收了?”

  清欢想了想,不禁咋舌:“啧啧,那可真是,鲜死人了!”

  况且莼菜能够解毒止呕,还止胃痛,与鲫鱼同煮更有厚脾胃之效,不仅有利于季鸿的脾胃,对二娘的病情调养上也是有很大的好处。

  二人正说着话,忽听外头食客叫起人来,清欢便只好放下手中活计先出去迎客。如今清欢也能独当一面了,教她如何做面也学得很快,就算余锦年不在店里,她自个儿也能凑合着应对两天了。清欢那边许是客人难缠,竟是走了好一会儿也没见回来,这会儿灶上的螃蟹好了,可余锦年正处理着之前蒸好的鲫鱼肚儿,腾不开手来,正忙得两脚乱转,突然从身侧多出个影儿,黑咕隆咚地罩下来。

  他抬起头,季鸿抬手从他头顶绕过去,揭开锅盖,去捡篦子上的螃蟹。

  两人你给我取,心有灵犀,也无需其他言语。

  余锦年将鱼肋上嫩肉拆下来,又趁热钉开母蟹脐壳,刮出腹内黄籽白肉。然后把蟹黄以薄油炒得粉滑如沙,便将这蟹鱼至鲜二物与莼丝、蕈末一同熬羹,过阵子香味飘出后,再稍搅玉米粉使羹浓稠如芡。

  羹好以后,他又冷调了一盘凉拌海带。

  海带泡发反复冲去多余盐分,再用蒜泥、姜花、酱、醋快手一拌,点上一勺辣子和香油,便是一道清爽解腻、百吃不厌的开胃小凉菜了。虽说海带性凉,脾胃虚寒者不宜多吃,却总不至于死板恪守所谓养生信条,否则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呢,将此酸辣海带丝当做零食小物,偶吃几口倒也无妨。

  最后将清欢做的包子重新蒸热了一回,余锦年便端着这三样与季鸿回屋去了。

  余锦年擦了手道:“这时辰外面正闹呢,就在这儿吃罢。”

  季鸿也不多说什么,端起羹碗来,抿了一口,果不其然香鲜滑嫩,别有幽幽清香,而鱼蟹已去其腥,独留其鲜。四美之味尽融其中,几乎无需如何动齿,柔嫩的汤羹便顺着喉咙滑下去,落进腹中温暖舒适,且回味无穷。

  喝罢两口汤,再尝一筷海带丝,微酸微辣,咸淡适口,十分开胃。

  无论是作为医者还是作为厨子,余锦年都喜欢看到客人脸上的笑容,见季鸿吃得有味,他自己也高兴得很,甚至为此多吃了两个包子。

  余锦年吃完自己那份,便自倒了一杯温茶,捧着茶盏偷偷窥视着对方,见季鸿吃个包子也是慢条斯理,风雅至极,丝毫不因被人注视着而有片刻慌乱窘急。

  人家是素手执花,他是玉指拈包,也可以称得上是一道难得而奇葩的美景了。

  想及此,脑海中便浮现出了一副“美人拈包图”,顿时噗嗤一声笑出来。

  季鸿见他笑个不停,杯中茶水都要颠出来,脑门里不知又攒了什么鬼主意,于是伸手将少年揽过来,按在身边坐下,侧首问他:“什么事如此好笑,说来听听。”

  余锦年正在嘚瑟头上,便趴在桌案上与他讲了“拈包图”,且以指沾水,在木案面上画了张粗略小图,指着里面的柴火人笑道:“正是这样。”

  “你这拈包图,倒还是抵不上我所见的红脸乌鸡图。”两人说笑了几句,季鸿便瞧少年神色发懒,眼皮也渐沉,已是强撑着精神与他说话了,他拇指轻轻揩过少年眼皮,半是按摩半是揉弄,心疼道,“这几日都未睡好?”

  “嗯……”余锦年趴在桌上,歪脑袋枕着自己的手臂,小声喃喃。

  季鸿:“去床上歇个午觉罢。”

  余锦年犹豫道:“可是外面还有生意。”

  “我留心着些,有事就叫醒你。”将人带到床上,他也卸了外靴半倚在床柱上,单手揽过去,在少年清瘦的脊背上缓缓地摩挲着。余锦年偎在他腰侧,半阖着眼,又顾念起他刚才提到的红脸乌鸡图,便与他继续聊道:“红脸乌鸡图是什么?”

  季鸿低头柔和道:“曾有人拿着张红脸乌鸡图,非要我拟诗赞美他的鸡,否则他便要赖在我家里不肯走。后来他又把蒜根当做水仙养,明知是自己养错,却偏要我写诗赞美他的蒜薹……”

  余锦年掀起眼皮看看他,好奇道:“还有这种人?那你写了没有?”

  “我只以为他是个傻的,自然不肯,还叫人将他赶了出去。后来那人便撬我窗扉、爬我墙门……我便想,这人莫非是个疯子不成,自此更加地害怕他了,之后再也没让他进过我的院子。”

  这人怕不是个跟踪狂,不过少时的季鸿原来竟然是那么胆小的吗,真是像小公主一样了,也不知怎么长大了就成了这幅又冷又淡的模样,余锦年自困意中皱了皱眉,又突然笑了笑,问道:“这人是想做什么啊?”

  “谁知道呢,一朵奇葩罢了。”季鸿抬手落下半面床帷,遮住些许阳光,也侧身半卧下来,拍了拍少年的背,将这朵奇葩的故事囫囵收了个没头没尾的结局,便收声道,“一个睡前故事而已,睡罢。”

  这个故事倒是比什么家国社稷忠臣将军的要有意思多了,余锦年心里揣着一个跟踪狂的故事,在梦里与这位红脸鸡兄厮杀了一个下午。

  ……

  而在仅隔半条街的福来客栈门前。

  正准备启程上路的闵三公子闵懋,正坐在雕饰精美的马车当中把玩新得的松烟墨锭,忽地车帘一扬,感觉背后阴风阵阵袭来,不禁重重地打了个喷嚏。

  “怎的这般冷?画意,拿件斗篷来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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