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章 腌蛋_医食无忧[穿越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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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章 腌蛋

  一心见他只是吃惊而已,并不见对明月珠、琉璃簪有什么贪婪之色,又恍然道:“忘了小先生是医者,怎么会在乎这种俗物。”

  他又走回去,将琉璃簪放下,又另取了一个布包,道:“小僧曾有缘得到一套金针,可惜小僧不懂医术。既是和小先生有缘,那便送与小先生罢。”

  “……”余锦年看到他打开的布包里,一排九支金针,形制各异,竟是一整套灵枢九针!说实话……他真的有些心动。

  一心将金针往他面前推了推:“喜欢么?”

  余锦年伸手摸摸,过了个干瘾,便将手放下了,摇摇头道:“我不要,无功不受禄。”

  一心笑说:“如何无功,小先生不是替小僧诊病了么。”

  余锦年老实道:“这算不得什么,况且小师父这疹也不是什么疑难之症,只要日后不要再碰触引发病疹的食物,便不会再得。一心小师父,虽然不知你哪里来这许多钱财,不过以后还是不要轻易拿出来给别人知晓了……”正好端端说着,他突然话锋一转,问道:“你今日下午究竟吃了什么?”

  他是想突然诈一心一诈,谁知一心并不上他得当,而是一言不发地笑看着他,余锦年咽了声唾沫,感觉自己走错了棋,问了不该问的问题,简直坐立难安。

  正想着那小沙弥怎么还不回来,一心便随意走动了两步,仿佛是无意,又仿佛是刻意地站在了门缝前,一枝藤枝自房檐上垂下来,倒影在窗纸上似一只参差怪状的嶙峋枯骨,又仿佛是严守在门外的幽灵鬼魅,这下叫余锦年想拔腿而逃都没办法了。

  许是上天相助,挥来了一阵邪风,两扇薄木门吱吱咯咯响了几声,便突然向两边洞开来。

  一心伫立在门口,正在风中,山间寒风卷着散乱落叶将他僧袍鼓得猎猎作响。余锦年眯着眼睛避了避风,再睁开时,便见一心自空中随手抓了什么在手中把玩,定睛一看,原来是一枚枯黄的叶片。

  余锦年只知佛有拈花一笑的典故,却不能尽然理解佛为何拈花,佛子又为何微笑,就像他现下也不知拈着片叶的一心所思为何。

  “今日寒衣节。”一心突然开口道,“小先生可有想要祭拜的人?”

  余锦年想到了这具身体的爹娘,只不过原身父母亡去太久了,他甚至已记不太清他们长什么模样,只还有些朦胧轮廓,他道:“一心师父,你若非要想送我些什么,不如替我给故去的爹娘念念经罢,我这人也不懂佛法,更不会背经。”

  一心笑起来,并非是无心无意的假笑,而是发自内心深处觉得这句话好笑,他僧袍清素,显得他这般年纪便已如暮秋之人,毫无生气,只是这突然而来的笑容又使他宛如冬去春来,有了几分盎然之意。

  余锦年被他这笑弄得摸不着头脑。

  一心边笑边微微摇头:“一心念的经,只会招来恶鬼,小先生还是另请高明罢。不过小先生若是有什么钱财之忧,一心倒是可以为你解厄除困。”

  这话说得,翻译一下便是——我别的什么都没有,就是钱多。

  真是人比人,气死人。

  “送先生东西,也不全然是因为先生与我诊病。小先生的饭菜也很是美味,我母亲定然喜欢,尤其是糖姜片。她生前流落街头,贫困潦倒,最终被冻死在漫天飘雪的大年夜里,死前最后的愿望,是想喝一碗糖水。”说及此处,一心指节暗暗攥响,只面上却很是淡漠,轻描淡写道,“我去讨糖水,没有讨到,母亲便死了。”

  余锦年不知该如何安慰他,便低着头不说话,做个老实的倾听者。

  一心往余锦年方向靠近两步,微低头望着手上珠宝,又叹道,“一心即便有万贯之财,若是无人分享,与两袖空空又有何分别?这些黄白之物生不带来,死不带去,尚不如粪土与之春花,腊雪与之稼苗……实在是无用。倒不如送给有缘之人,也算是它们的佛缘。”

  余锦年也不是很明白一心的逻辑了,他见过守财奴,也见过炫富哥,却偏偏没见过一心这样的。你说一心不爱财,他却随手便是一个明月珠,你说他爱财,他却称其还不如粪土,他到底是想怎么样?

  可一心越是执意要送他东西,余锦年越是觉得这些东西很是有问题,自然不敢收,他一连退上七八步,仿佛一心是什么逼良为娼的恶人。

  倒是搞得一心颇有些哭笑不得的表情。

  说着话,那去领砚台的小沙弥终于回来了,一心又不动声色地将珠宝藏进袖中,接过砚台便自行去研磨蘸笔。余锦年再去观察他,发现他脸上早已没了笑,又变成了一派温和淡泊,仿佛是浸淫佛法多年那般心无外物,只如在寺宇中所见的其他僧侣一样普通了。

  人怎么能变脸变得这样快,余锦年感慨道。

  “先生请。”一心起身让出书案。

  其实余锦年看见纸笔仍是头疼,提起笔便感觉是在考校学业,心中不由紧张,唯恐自己写错字划惹人嘲笑,他磨磨唧唧地写,一心也不打扰,转而去柜中翻找东西,旁边那小沙弥反而等不住了,瞧他们两个又枯又燥也没什么看头,便朝一心施礼,提出先行去与师父复命。

  “消风散内用荆防,蝉蜕胡麻苦参苍,石知蒡通归地草,风疹湿疹服之康。”

  余锦年心中默念方歌,又加减了几味药,写至蝉蜕时又愁住了,他拧着眉心,不自觉咬住了笔杆,仿佛是在认真回忆这两个字的笔画——其实心里却是在呼喊,季大公子你究竟跑去哪里了!

  要说季鸿,也着实没有乱走,他只是在宝殿外等着。

  然而等了许久也不见人出来,再回神去找,殿内早已没了少年身影——自然是找不见的,因为那时余锦年已被一心领着,从宝殿侧门离开了。他瞬间冷了脸,一路上拦住了不少和尚,一一问过去,才从一个过路的小沙弥口中打听出,似乎是一位法号“一心”的和尚带走了余锦年。

  季鸿想及榕树下所见的一心,那看上去温和无害的年轻和尚,心中愈加惴惴不安了,脚下也不免多快了几步。

  沿途摸索到僧院,院中藤花枝木缠绕,烟笼青翠,本都是称情称景之物,只此刻在季鸿眼中却无端觉得它们阴森坚寒,仿佛是吃人的魔窟。

  他见其中一扇门微微开着一条缝,便快步踱去。

  房中,一心自柜中找出一枚铜制镂空卷草团纹的熏香球,轻轻一按,镂空铜球便从中间一分为二地展开来,一心用雪白的手巾将其内外擦拭干净,又拿出另一只小木盒,剜一匙黑褐色的膏泥,以手指捏作团状,置于铜球中的熏香隔片上。

  将香泥点燃,合拢铜球,挂在书案旁一支伸出木桠的小花架上面。

  余锦年正闷头思考,忽然闻到一股清新醒神的香味,不禁抬头瞧了一眼,袅袅青烟自铜球的精致镂花中飞散出来,很是令人心旷神怡。

  一心略略瞥过余锦年的药方,见他顿在此处良久,便笑了笑另取一支笔蘸墨,躬身将余锦年寻思良久仍不可得的字补全。

  此刻季鸿推门而入,入目之景便是如此,那一心正弓着腰在少年身旁,很是亲密的模样,而那少年正专注与写他那歪歪扭扭的大字,根本对此毫无注意。他何须了解什么来龙去脉,只眼中渐渐侵染上深不可测的浓墨之色,数步赶去一把握住了少年持笔的那只手腕。

  他手中不自觉地用力,将少年自书案前拽起来:“你在这里做什么,该走了。”季鸿压着嗓音,明明是对余锦年说的话,视线却定在快步闪开的一心身上。

  余锦年见他竟然能找来,当即丢了笔高兴道:“有位法师请我给一心小师父诊病。嗯,现在也诊完了,我们走吧!”

  一心也恭敬地朝季鸿施礼,随即低眉颔首退至一旁。

  季鸿也并非是心胸狭窄之人,他明白少年既为医者,便免不了要与形形色色的男女有接触,若是这样的碰触他都无法忍受,那么自当初就不会倾心于少年。只是一心此人,总给人以深不可测之感,他令季鸿想起在极北雪原所见过的白狼,看上去纯洁无瑕宛若雪中精灵,实则却是尖牙利爪的凶狠畜生。

  房中有隐隐香气,季鸿只扫了一眼,一心已先开口道:“是醒心香。”

  他纵然不喜一心,却也不能随意对这面带微笑的虔诚佛子如何,于是握住余锦年的手沉着脸向外走,只想出了门再教育少年——他只顾着给人看病,却好歹也要看看那人好坏——这个一心显然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!

  一心见他们要走也不拦,只默默地跟在他们二人身后,在余锦年迈出房间门槛的那一刻,他忽地出手,在少年肩上轻拍了一下。

  余锦年纳闷地回头看了看,只见一心静伫在门前,与他微笑道:“小先生,明年此时,若是先生还记得一心,那便在路口焚五彩衣时,也替一心的母亲焚上两件罢。”

  一心虽看着是个不正常的,还有些疯疯癫癫的潜质,可又着实没有给人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困扰,余锦年心想,都说佛家需斩断七情六欲方成大道,一心身在佛门,想来也不能随心所欲地供奉母亲,不过是寒衣节多烧两张纸而已,也不是什么大事,他便点点头答应了。

  ……

  两人走出了风波寺门,一路沿着石阶往下走,余锦年都在讲一心的事情,并将那小师父是如何藏了一屋子珠宝,又如何要强送给他的事情说得绘声绘色,直到下了山,还与季鸿聊道:“一心纵然不是个好和尚,但却算得上是个好儿子吧?”

  “呵。”季鸿冷冷笑了一声。

  余锦年歪头看他:“你笑什么?”

  季鸿终于得空插话道:“看你袖子里有什么。”

  “啊?”余锦年两手在袖中内袋里抓了抓,先后摸到了小钱囊、一小包糖姜片、小手巾,他忽地一顿,将莫名多出来的东西掏出来,赫然正是一心给他看过的明月珠,情不自禁叫道,“啊!什么时候变出来的?”

  季鸿似早已知晓,淡淡道:“他拍你肩膀的时候。”

  余锦年诧异:“那你为何早不说?竟让我直接揣下山了!”

  季鸿蹙眉,拈酸道:“倒是想说,只这一路你张口闭口皆是一心,如何插得进嘴去?”

  余锦年:“……那我给他送回去。”

  只见了一次就念念不忘了,若是再见第二次还了得?季鸿伸手扣住少年手腕,拉回身边狠狠箍住,命令道:“不许去,他既然家财万贯,想来也不缺这一颗珠子。”

  “……”这人怎么,莫非吃醋了不成。

  余锦年被他连哄带骗地回了一碗面馆,又被哄着将那珠子交给季鸿保管。后来他被店中纷杂事务烦扰住,照顾来往的麻烦食客还来不及,转头就将明月珠的事情抛在了脑后,他这边正在厨下忙碌着,便见清欢哼哧哼哧提着两大篮鸭蛋进来。

  他帮忙拎过来,问道:“哪里来的鸭蛋?”

  清欢也奇怪说:“不知道呀,方才一转头的功夫,面馆门外便多了这两篮,问过店里的客人,俱说不晓得。这里头还放了张纸,季公子你看看?”

  季鸿接来一看,只四个字:“谢余先生。”

  “看来是没送错,是哪个病人的谢医礼罢?”清欢笑道。

  余锦年琢磨了一番,终究也不知是谁送来的,不过谢医礼无论对病家还是医家都是图个吉祥意思,也不在乎多少或内容,若是推却反而不好,于是他也不费心思追究来处了,欢欣快乐地将鸭蛋收下,并寻思着该如何吃。

  一提起吃,少年就两眼发光,季鸿难能忍不住去摸摸他的头,提议道:“不若做腌蛋罢,也好些年没有吃了。”

  这些鸭蛋俱是大粒浑圆,淡青壳,掂起来重而厚实,不似其他那些白壳蛋,手感既轻又空,一瞧就不好吃的模样。鸭蛋最美味莫过于腌蛋,而蛋之中又莫过于青皮蛋口味最佳,虽然鸡蛋、鸽蛋之类也可以做腌蛋的,但口感上来说俱不如青皮鸭蛋来得滋味无穷。

  既然季鸿想吃腌蛋,余锦年自然满足,当即便叫清欢去酒肆要坛子清辣酒。

  腌蛋法有多种,一说泥裹,一说粉团,还有纯用盐水泡的,不过余锦年最常用的便是酒蘸法,既简单且干净,吃时蛋黄流心,还有隐约的酒香,最重要的是滚上酒不仅能腌去鸭蛋本身的腥味,还更容易使蛋黄发红出油。

  余锦年这边将五香粉炒好,混上盐末又翻一锅,清欢也拎着酒回来了。

  他这只小酒鬼自然不能放过偷酒喝的好机会,启了坛便先尝了一口,清辣酒不比那些子用竹菊花果之类精心酿制的好酒,纯有又清又辣的酒味,属酒肆里便宜大碗的那类酒,虽说味道上单调了一些,但却很是过瘾,饮下一口,浑身都热和起来了,只觉得有无穷的力气可以挥霍。

  季鸿听清欢说腌蛋制法简单,他一个外行人也可以帮忙做,便去洗净手换了轻便的衣裳回来,一进厨门,便瞧到少年在美滋滋地偷喝腌蛋用的辣酒。

  走进厨房,少年便迎上来,端着一盏酒仰头笑道:“奖你的。”

  季鸿也不由被他笑容感染,揽住他后腰,少年总说他身体如纸片儿似的一吹便倒,明明自己也不如何强健,这把腰也不堪一握,摸着这柔韧细瘦的腰,他语气也温和下来:“嗯,为何奖我?”

  余锦年一本正经道:“奖你这次走了这么远的路,还爬了山,却没有喘得走不动路。”

  季鸿听他这么一说,才似有所察觉,回想一番好像确实如此。以前他鲜少出府,但只要出府便一定会坐轿,哪怕仅仅是数十步的路程,也是左右护拥,下了轿也有小厮前后接引,唯恐他有任何不适,身体最弱的那几年,甚至还会随轿备着一张团椅。后来行至此处,被少年当做伙计左右指使,洒扫传菜跑腿,以往都是下人做的事,现在他全部亲自做了个遍……没想到身体反而有了些起色。

  他早已对自己的身体不抱有什么转好的希望,但因如今身边有了这个活泼可爱的少年,也难免在夜深时分生出些感慨——他既想着自己早日魂归极乐,也使少年在懵懵懂懂涉情未深时,能够及早抽身而退,日后与至交好友提起时,便以一句“故人”了结;可一想到少年真的将他忘得干干净净,便又觉得胸中抽痛,恨不能将身旁少年一口吞下去,以求长长久久,无论奈何桥还是忘川水,都与他在一起。

  可想来想去,辗转难眠,又觉得——还是活着好,活着才能看见少年的笑容。

  故而季鸿虽于健康上基本保持着随缘的态度,但其实还是想要好起来的,所以听到少年这样说,顿时觉得自己有望好转,内心也不禁微微高兴,遂低头就着余锦年的手饮完了那盏清酒,还顺着盅沿亲了下少年的手指。

  余锦年指头被他亲的发痒,咯咯笑了两声,趁着酒味在他下巴上轻轻贴了一下,道是礼尚往来。

  季鸿实在是爱死他这个礼尚往来了,面上却难以显露出来,只微微的跟着笑。

  两人各有所想的面对面坐在厨房间,将酒倒在一个盆子里,又将另一个洗净擦干水分的空缸立在身旁,便开始动手腌蛋。

  酒蘸法腌蛋是将青壳鸭蛋先在酒里滚一圈,再在五香盐粉里滚一圈,就可以放进陶缸里了。前世自家吃时,因为有冰箱且养父口味偏淡的缘故,一般只是这样滚两圈再放袋子里扎牢即可,吃时鸭蛋的咸味刚好口感适中。但眼下这样做却不太保险,还是得做得稍咸一些,才能存放更久。

  所以他们将滚过两圈的鸭蛋放进陶缸里后,余锦年又化开了一盆饱和盐水——即是将盐倒入熬化,待盐水饱满而锅底又残留有薄薄一层盐时,所得的浓盐水。将五香粉撒进去,再把盐水并坛中剩下的酒都倒进陶缸里,就可以用木板封缸,拿大石头压住,然后耐心等待。

  制完腌蛋,天色稍晚,余锦年也懒得纠结今晚吃什么,便随手炒了个口味偏咸微辣的菜,又在做杂酱面的卤肉上切了一盘细肉丝。

  然后将昨日剩下的五六个冷馒头拿来,用小刀在馒头尾巴处挖个洞,掏去一块瓤,用长筷子夹着在灶膛口用火烤,烤得馒头皮微微焦黄而裂开几条细缝,厨房内也飘出了烤馒头的焦香味。

  他小时候在养父家乡吃过一次邻居阿爷烤的馒头,从此便喜欢上了,回到城市后便明击暗示地让养父也做过一次,但是那时家中只有天然气炉,虽说也能烤,但味道上来说总觉得差了点什么,不如灶膛里烤出来的香,至于烧烤店里的则更是又差了一层,也不知究竟是错在了哪儿。

  一想起烤馒头的味道,余锦年肚里便咕咕唱起歌来,他耐着性子将五六个空心馒头都烤好了,便一一用小瓷盘反着放好,空肚朝上,再将之前炒好的菜塞到馒头肚子里,最后缀上一小撮肉丝。

  这叫“馒头盅”,有菜又有饭,岂不美哉?

  至于剩下的馒头瓤,则被他切巴切巴,沾上一层面粉,烧成了一锅烩馒头汤。这也算是家常菜的一种了,就是拿葱姜蒜炝锅后,泼一个鸡蛋下去搅碎,再下白菜丝烹熟,根据口味入盐、酱油,差不多时再把切好的小馒头块扔进去,阖盖一焖,就可以吃啦!

  可不要看它如此粗陋,好像没什么值钱食材,实则也是鲜香无比的,仅余锦年自己便能喝上两大碗。

  因今日是寒衣节,所以未及天黑,食客都速速散去了,因着天黑尽时,便是鬼魂行走的时辰,但凡觉得自己阳气虚弱的都早躲回家里去,以防冲撞了孤魂野鬼。

  一家人暖暖洋洋吃饭,穗穗因馒头盅新奇好玩,还多吃了半个,直撑得直不起腰来,被众人笑话了一晚上。用过晚饭,几人各自收拾去,清欢带着穗穗回房,道是要教她女红,这么小年纪也不知道能学出什么稀奇功夫来。

  余锦年则自后院拎出一个小篮子,兴冲冲去找季鸿。

  彼时季鸿正因被少年喂多了,而在房中踱步,忽地房门打开来,他尚未回过头去,便觉背上一沉,有轻微寒气传来。

  少年两手从背后揽住他的脖子,半挂在他背上,还优哉游哉地踮着一只脚,片刻从背后歪出半个脑袋,高兴道:“阿鸿,我们也去送寒衣呀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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