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9章 寸金肉_医食无忧[穿越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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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章 寸金肉

  余锦年率先反应过来,匆匆然往季鸿那边走,只才迈开一步,就被人拽了个趔趄,撞得桌上叮铃当啷一通乱响,他回头一看,竟是严荣紧紧扯着自己的衣角,还用一种求饶的目光注视着自己。

  他手上有些胭脂,本是干透了,这会儿桌上酒壶被余锦年撞翻,滴答的酒液顺着严荣的小臂流下来,又将手心给濡湿了,那块凝干了的胭脂又活泛起来,红彤彤地洇在余锦年的衣摆上,像是生了一团绚烂的牡丹。

  严荣后来酒醒,也觉得自己大概是不要命了,竟然敢跟郦国公世子抢人,只是当时醉着,脑袋都不听使唤,哪里能想到这茬,他尚且对上次季鸿的警告心有余悸呢,觉得只要余锦年吹吹耳旁风,哄得世子心花怒放,也就顾不上来克他们严家了。

  古往今来以色惑人的,不都会这一手么。

  他犹自给余锦年甩眼色,怎么讲也是一起喝过酒的了,看在娄南名酒劈震春的面儿上,也好歹替他说说好话。殊不知他这醉里八歪的眼色活像是挤眉弄目抛媚眼,看得余锦年一身恶寒,再扭头去瞧季鸿脸色,简直如六月飞霜一般冷酷了。

  酒液滴滴答答的往下漏,熏得满阁都是浓郁酒香,季鸿冷压压走近来,探了倾倒在桌沿的葫芦壶一眼:“酒好喝么?”

  严荣老实巴交道:“娄南劈震春,还挺……”

  “没问你!”余锦年捡起桌上碟中的榛子,罩头朝严荣掷去,随即回头朝季鸿笑了笑,道,“不好喝。”他心里有些虚,早上出门时他走得匆忙,只潦草跟季鸿保证了去去就回,耽误不了多久,后来跟严荣喝起了酒,忘了时辰,径直将对男人的保证忘在脑后了,此时见了季鸿的表情才想起这回事来,他怎么能不心虚。

  季鸿平静地点点头:“我看二位倒是相谈甚欢,那便继续喝罢。”

  竟然就这样不声不响的走了。

  严荣仿佛是九死一生般大松一口气,巴不得将这尊佛即刻送出府去,可又想到对方就是自己久念而不得结交的季三公子,又不由多看了两眼。

  余锦年哪里敢真的留下继续饮酒,赶紧灰溜溜地跟着季鸿回家,走了两步突然想起自己的药篮来,又扭头回去拿,抬眼看到严荣一脸痴迷的模样,登时又抓起碟子上一把瓜仁,扔在了严荣脸上。

  刚出了严府侧门,一顶紫帘软轿抬了过来,道是大公子吩咐的,不多时又奔出来个小厮,同样捧着一只白瓷葫芦,只不过这只葫芦上绘着青竹,看着应与严荣手里那只绘兰花的是一对。

  余锦年心里嘀咕,自己为了他们家五小姐,整日城东城西的奔波,都没见有人接送,怎么季鸿一来,连轿子都备好了!这又是备轿又是送酒,连眼睛都看直了,那严荣还说不爱慕自家季公子!

  他刚要拒绝:“我们不——”

  就见季鸿一躬身,竟撩开软帘坐了进去。

  抬轿的脚夫道:“小公子,后头还有一顶小的。”

  “我看这个就挺好的!”余锦年看也不看,一低头钻进了季鸿的软轿里,自说自话的挤着男人坐下,幸得两人都不重,抬起来也算稳稳当当。他也不是头一次坐轿子了,头一次去严府就是乘轿来的,不过这回与季鸿共乘一顶,两人腿并着腿,都伸展不开,他反而兴致勃勃的,很有些乐趣。

  轿中狭小拥挤,少年一丝一毫的小动作都会传到旁边人的耳朵里,只是季鸿一直闭着眼,也不理他,两手平搭在膝上,泠泠然有种贵公子般的冷淡气息。

  余锦年却不吃他这套,安分了没多会儿就开始裹乱,一会儿扒着轿窗看看外头的街巷,一会儿又歪着脑袋仔细观察闭目养神的季鸿,他小心地碰上季鸿摆在膝边的手指,本来还只是轻轻的,若有若无地勾搭,此时轿子拐了个弯,猛地晃了一下,他便借此机会实实在在地将人握住了。

  “阿鸿。”他低头看着季鸿腰间,似是发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。

  季鸿依旧不应,他闻到身边是一阵阵被蒸暖了的酒味,仅是闻闻便觉得醉了,他素来因身体差的缘故,鲜少碰酒之一物,偶尔饮了也是三杯即倒,此刻嗅着少年身上浓滟醇烈,四肢百骸都仿佛是被酒液冲过了一遍。

  觉察到手上的温热,季鸿也随他牵着去了,只是虽没有什么抗拒,却也没表现出什么热忱来,好像那只手不是他的,只是个长在自己身上没感觉的物件儿罢了。

  余锦年没话找话说:“你带子系拧了。”

  “……”季鸿仍然阖着眼,默不作声。

  虽然两人牵着手,余锦年却的确感受到了季鸿对他的冷落,心中不禁有些黯然,瑟瑟然将手缩了回去,没等他想好道歉的说辞,只听外头脚夫清嗓喊了一声,原是这么快就回到了一碗面馆。

  季鸿撩开帘子走下去,余锦年亦步亦趋地黏着他,两人一先一后才进了店,堂子里食客就与他打起招呼来,都是些五大三粗的男人,说起话来都没边没际的,还有见他神情不爽,故意说些顽笑话,图他蹦出个笑脸。

  因快到年底,好些走商都开始返乡,余锦年果见店中多了许多生面孔。

  说话的几个都是常来一碗面馆吃饭的,是跟年哥儿关系好才与他扯这闲皮。结果隔桌就有个不长眼的新客人,是南北跑船的,惯有些不喜美娘偏爱男郎的癖好,尤其是那种乖乖巧巧、纯真可爱的小少年。他才来信安县没几天,打前儿落脚觅食时见了余锦年,一下就入了眼,便动了要调戏一番的意思,只是见少年身旁还有个看起来颇是个硬茬子的哥哥,苦于无处下手,只能暗中垂涎。

  今日这船商又来偷看余锦年,听着众人这般说话,还以为这家小哥儿惯是那种轻浮人,便以点菜名义将余锦年叫了过去。

  余锦年只想着快些去找季鸿说话,语气也就不太欢畅,问道:“客官要点什么?”

  原本只是想近距离舔食一下少年美色,没想到声音也这般脆朗,船商美滋滋地回味了片刻,心里也净是想到些淫画秽景,飘飘然仿佛已经将人弄到手了。

  再一抬头,又瞧见小老板颈上红红的一坨胭脂色,这才上午就满身酒气,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郎君,指不定夜夜在谁胯下承欢呢,定也是那种能用钱财垄骗到手的便宜货。他心下大喜,嘴上也就没了遮拦,偷偷望着少年圆润俊俏的脸蛋,笑嘻嘻地要去摸人手,道:“这是在外头受了什么委屈?要不到阿哥怀里坐坐,阿哥暖暖你的心!”

  余锦年惊得向后一躲,叫那船商抓了个空,回过味来喝斥他道:“放什么不尊重!”

  那船商也怒了,横眉竖眼地指着他说:“你这小骚皮,莫要做了那婊子还要立牌坊,哥哥看上你是你的福气,开这破店能得几个钱?”他伸脚踢了踢腿边的凳子,嫌弃地啐了一口,又色眯眯道,“你晚上让我弄弄,短不了你吃喝,还给你买簪子戴。”

  余锦年又气又笑,气是气这人满口污言秽语,笑是笑这人来闹场子竟是为了姿色平平的自己,而不是那个绝世风华的季美人,简直是奇景一桩。

  清欢撩起袖子抄起扫帚,就要去与人干仗,被余锦年拦了下来,很无所谓地说:“什么香的臭的也值得你动手。”他自己也懒怠与这种人多说话,吩咐过清欢去做些别的事,便扭头就往后院去——才掀开隔帘,就撞见一脸森寒的季鸿,也不知是从哪句开始听的,总之眸中诡谲非常。

  他似乎是朝谁使了个眼色,余锦年忙回头去找,只见食客当中站起一个披蓑戴笠的陌生身影,先前从来没在这儿吃过东西,很是挺拔,腰侧鼓鼓囊囊,似半遮半掩着什么东西,那人起身后将面钱拍在桌上,便一言不发尾随着船商走了出去,瞬间湮没在茫茫人海之中了。

  余锦年再回过头来,季鸿依然面皮淡薄,转身往屋里去了。

  他黯黯心想,可能只是自己的错觉罢,毕竟季鸿是离家出走来的,在这里怎么会有熟人呢。

  余锦年边揣摩着边走进厨房,当头又被吓了一跳,清欢听他大惊小怪的,忙跑来问怎么了,见他指着挂在厨间梁下的一只大火腿问道:“这哪里来的琵琶腿?”

  清欢说:“忙得忘了说,正是早上年哥儿你出门以后,三个小娃娃给抗来的,哝,好像还是那个人送的,字条儿还在上头沾着呢!”

  余锦年摘下琵琶腿上一张纸条,果不其然写着“谢余先生”四个字,这人三番四次地送了好几回东西,却从不露面,倒是叫余锦年好奇死了,他将那纸条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,也没看出什么新线索来,于是忍不住问道:“也没说送礼的长什么模样?”

  “这倒没细说。”清欢摇摇头,“不过我偷偷跟着去瞧了一眼,看见他们几个跑回去跟一个人说话,太远了也没瞧清到底什么模样,只看着也是个半大少年。”

  这就奇怪了,余锦年实在想不出是谁。

  他自来随遇而安,既然人家送了,左右也不是什么万分贵重的东西,便暂且吃着,大不了到时再还人钱财就是,说着便围着这一整只火腿转了一圈,用刀割下了一块,摆在案上剁碎。

  火腿是腌物,从宰猪、盐制,到风干、翻晒,好的火腿前前后后少说要经过数十道工序,这选猪也是学问,须得大而有料,骨细肉精,皮薄肌实的猪肉才能熏出嫩而不油的好腿来,其中熏制的风堂、火气,乃至所烧得柴火都有很大的讲究,据说精贵的人家还会专门买“茶腿”来吃,届时取红嫩处细细切片来吃,风雅得很。

  这么一只火腿从挂梁熏晒开始,半年方成,也算是肉中大件儿了,平日季节虽也不乏有高门大户买来食用,但火腿此物,还是在冬季寒风飘摇时候,拥着火炉就着烫酒来吃,才最是有风趣,寻常百姓也唯有过年祭祖时方能从熏肉行切得一两块过过嘴瘾,像这么大一整只琵琶腿,余锦年也是第一次见。

  他将切下来的火腿剁碎了,用葱末搅拌成馅放在一旁,又取上好的猪扁担肉锤软了,片成寸宽的薄薄长片儿,先用调料腌上一会儿,这时便打上一颗蛋,掺搅上玉米粉。

  之后起锅烧油,将腌制好的扁担肉片卷上火腿葱馅,在蛋糊液里滚沾一圈,就放进锅里油炸。这般炸物多是炸两次才好,才能既使其中裹物保持鲜美,又能让外头表皮酥脆。

  炸好的肉卷色泽金黄,外酥里嫩,而各个又只有寸段长短,两口便能吃得肚子里去,若是大肚汉,一口塞两个都不成问题,因此有个十分好听的名字叫“寸金肉”。

  出锅的寸金肉在盘子里摆作菊花形状,撮上一抔芝麻,可谓是香气四溢,咸美非常,且这一口咬下去,外面蛋液脆皮的酥、中间扁担肉的嫩、里头火腿的浓,都一齐在齿间化开,若是口重,再蘸上各类咸甜酱,又是另一种风味。

  捡出几个留给自己的,剩下一碟便交给清欢她们去馋嘴。

  之后余锦年又烧了道佛手白菜,单给屋里那个开小灶,那位贵公子是惯好吃些清淡素雅的东西,肉类都用不下太多,如今又被他给气着了,怕是更不愿意吃这寸金肉。不过出于对季鸿身体的考量,余锦年又不喜欢做纯素菜,总是想喂他多吃些肉,好长胖些,便另做道似荤似素的菜,来哄人开心。

  佛手白菜没什么难的,就花哨在造型上罢了。

  其实是将当即鲜物,诸如乌耳、冬蕈、虾仁之类,与肉末一同剁碎了,以各色酱、豉调料拌做馅,一小团一小团地绕着碟子摆一圈,再将白菜划四五刀,切成佛手形状铺在肉馅上头。

  这白菜要取里头鲜嫩的那层,菜叶与菜白各占半,这样划出来的“佛手”才能够好看,然后将整张碟上笼屉蒸个一盏茶的时间即可。

  余锦年为了让这菜更丰富一些,还将自家做的米豆腐切成小块,下锅炸了来摆盘,最后浇上芡汁。

  当他端着两道菜推开自己房门时,竟赫赫然看见季鸿正在房中饮酒,脸颊都已经红潮潮的了,也不知背着他独自喝了多少进去。

  那可是娄南烈醇劈震春,比之余锦年先前自酿的荔枝酒可不知要浓多少了,季鸿就连荔枝酒都消受不起,怎的今日竟吃起这酒来!

  余锦年吓得将食盘放过去,伸手挡住他,诚心诚意地道歉道:“我不就是与人吃了几口酒,你可犯不着将自己灌醉。阿鸿,我知道错了,下次再不敢。”

  “我只是尝尝,究竟是什么酒让你那般流连。”季鸿抓住他的腕子,将人带到自己身上来,说话间满是浓郁酒香,他饶有兴趣道,“你仔细说说,到底是哪里错了?”

  余锦年坐到他腿上,颇有些不自在,但认错的态度极其端正,更何况他辛辛苦苦做了这两碟菜就是为了讨好季鸿来的,和人腻歪久了,如今是连一分一毫的冷落都受不得,他抿了抿嘴角:“我不该与你约好了要早早回来,却还留在别人家吃酒。”

  “小酒鬼,你还委屈了,嗯?”季鸿一指揉开了他紧抿着的双唇,又伸手去拿酒盏,喂怀里少年饮下了,才慢慢说道,“可知你迟迟不归,我在家会如何担心?”

  “我现在知道了!我自罚三杯,你就不要生气了。”余锦年说着便倒上了酒,痛痛快快地饮净了。

  劈震春是难得的好酒,在严荣那飞雪迎春亭里,他就被这酒香迷住了,但碍于是在人家院子里,总是有些不舒服,这回是在自己家,又有季鸿陪着,即便是醉了也不怕,他终于能够畅爽地过过酒瘾了。

  “认错这样快,我看你只是想喝酒罢了。”季鸿话是这么说,却也没阻他,像是浓酒化开了心里的冰,遂也无法一直保持住脸上的冷峻了,眼中渐渐染出些缱绻笑意来,半撑在几上,一边夹着碟中的佛手白菜来吃,一边欣赏少年饮酒。

  喝得起兴了,又觉得单吃酒没什么意思,余锦年跑去厨间抓了一大把竹筷,在床榻上架起了一张小矮几,便拉着季鸿上了床。两人各守着一边,余锦年要教他一种新游戏,叫撒棒,便是将一把竹筷随意地撒在桌上,两人各自来抽,只准碰自己选中的那根,若是不小心碰了其他的竹筷,则算作输,要罚酒一杯。

  他也不知这里有没有这种玩法,但从季鸿一脸迷茫的表情来看,应该是没有听说过的。

  余锦年没来由一股得意,很是大方道:“你先。”

  季鸿心甘情愿中他的圈套,果然第一支筷就输了,余锦年心中还有些数,没浑到真的要把季鸿灌死的地步,便只让他稍微沾沾口意思一下,毕竟做游戏,若是滴酒不沾就不好玩了。

  两人你一支我一支玩得起劲,竟是将前头的生意完全忘了。

  清欢见他们方才进门时脸色奇差,此刻又双双闭门不出,还以为他俩是闹了什么别扭,正在屋中化解,于是也不敢去打扰。这般阴差阳错的,竟是光天化日的,白白放了他们二人一个假。

  这撒棒的游戏重要的就是要集中注意力,如今饮了酒,手上晃悠,竹筷自然抽不稳,这竹筷抽不稳,又该罚酒,结果就成了一个死循环。那一壶劈震春很快就被他俩喝的滴酒不剩,而季鸿虽说每回都只是抿一小口,看着不起眼,却架不住输的次数多,实际上也吃了不少酒,整个人都呆呆傻傻的了。

  “没、没了?”余锦年捧着白葫芦瓶仔细地看了会儿,两颧红扑扑的,舌头都大了,还觉得有些不尽兴,他将空掉的白葫芦塞给季鸿,不开心道,“这个……给你。”

  季鸿乖乖捧着葫芦,认真地盯着余锦年看,若不是余锦年见识过一次他酒醉后的模样,是压根想不到,原来冰山来客季公子,也有这样乖顺的一面。

  余锦年逗着他玩了一会,突然想起什么来,又醉醺醺爬下床,钻到了床底下去。

  没多大会儿,就提着一小坛酒冒了出来,兴奋道:“我又有酒啦!”

  季鸿摆摆手:“不喝……”

  结果被余锦年三言两语一哄,又灌了两盏下去。

  两人都不知道自己醉了,说起话来吞吞吐吐舌头都转不过来,还犹自摇头晃脑好似十分清醒一般,季鸿已经撑不住了,趴在了矮几上,睫毛似小扇子般忽闪忽闪,直挠得余锦年心里发痒,他也凑上去与季鸿对着脸趴着,抬手摸了摸。

  季鸿微微阖起了一点眼睛,突然问道:“如何叫做‘弄弄’?”

  “嗯?”余锦年一下子没听懂,“什么?”

  季鸿重复了一遍:“那人,说要让你给他弄弄……”

  余锦年这才反应过来,被他这问话惊得有一瞬间醒了酒,但也不过片刻,这清明之意就重新被酒气掩盖住,且渐来渐浓,云蒸雾绕之间,浓艳酒香肆意蒸腾发酵着,而与之一同氤氲的似乎还有些其他的东西,且愈演愈烈,大有将两人团团包裹之势。

  ……

  一番闹酒后,两人双双醉去。

  第二日,余锦年醒来,头疼欲裂。他低头看了看身旁的男人,倏忽是被炭火烧了脚似的滚下了床,还险些被洒落在脚踏上的竹筷给滑到。他匆慌地套上鞋子跑了出去,拿冰凉井水好好洗了头脸,之后便躲在厨间,似个偷吃了灯油的老鼠,谁喊也不肯出去露头。

  待日上三竿,余锦年自觉再躲下去实在不是个办法,便只好熬了醒酒汤,巴巴地去找季鸿赔罪。

  然而他直等到午时过半,醒酒汤冷了又热,温了再凉。

  季鸿还是没有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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