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7章:这个才是兔子脚印!_《乡野春潮》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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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7章:这个才是兔子脚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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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你们三个都在这里,烤烤火,别看你们的衣服表面是干的,其实已经湿了,烤干了,要不然的话你们撑不住的!”孙易很严肃地道。

  “那你呢?”白云赶紧问道。

  “我……我当然是去打猎啊,弄几只兔子和野鸡炖了!”孙易笑道。

  “那可不行,我跟你一块去,我来就是打猎的!”白云很不服气地道,还一个劲地晃着手上的弹弓子。

  “我……”柳双双欲言又止,扭头看了看柳姐,最终还是决定留下来照顾母亲。

  还是浅林子,没什么大型野物,也不会有危险,不过孙易还是把另外两条狗留了下来,真要是有什么事,也能顶上一阵子。

  孙易领着白云向林子深处走,在雪地上,随处可见一串串的脚印。

  “这些是兔子脚印了吧,沿着脚印肯定能找到兔子!”白云指着地上一串脚印道。

  孙易看了一眼,嘿嘿一笑,“你要是追着这个脚印找,兔子找不到,大老鼠能找到一只,你就觉得这些脚印太细密了一些吗,再想想一只兔子的体形,怎么可能只在雪上留下这么浅的脚印,看着,这个才是兔子脚印!”

  孙易找到了一串稍显稀疏,也更加深的脚印道。

  “那你还等什么,赶紧追着脚印找啊!”白云一边说着一边给弹弓子上弹丸,一副要打兔子的样子,孙易看她笨笨的动作,都怕她把自己给打喽。

  “傻瓜才会追着兔子脚印找呢,自从一点白追过两次把自己追晕了之后,就再也没干过这种事!”孙易笑道。

  “啊……怎么回事?”白云听得直迷糊。

  “兔子本身就是处于食物链的最底层,它的天敌太多了,所以它想要坚强地活下去,就一定要保护好自己,兔子其实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,两年以上的大兔子,就已经很有生存能力了,死亡率最高的,还是当年的傻兔子,像你这样的!”孙易笑道。

  “少拿我说事!”白云拉拉着小脸道。

  孙易哈哈一笑,“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,其实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,它在外面吃过草之后,是绝对不会傻了吧叽的直接回窝,那样会让它的藏身之地暴露,所以它会绕来绕去,绕出一个迷魂阵来,如果追着气味走,就连狐狸都有可能被转昏了,这一点在冬天看雪地上的脚印特别明显!”

  白云很不服气,不认为自己的智商会比一只兔子还要低,就算是再复杂又能怎么样,还不是像走迷宫一样,只要追着脚印,总能找到终点去。

  白云果然就追着兔子的脚印,趟着雪找了起来,她找得很认真,专注地盯着兔子脚印,甚至自己在下脚的时候都很小心,生怕会破坏了兔子的脚印。

  孙易抱着膀原地站着,不停地摇着头,这丫头看着挺精明的,怎么有时候会傻成这样呢,简直没救了。

  白云突然觉得自己顶到一个软中带硬的物体上,一抬头,正看到孙易似笑非笑的目光,而自己的脑袋正顶着他的要害处。

  有些恼羞的白云气得一张嘴狠狠地一口咬了下去,孙易捧着她的脸,捏着她的颚关节,“松嘴松嘴,疼死我了!”

  “谁叫你笑我!”白云怒道。

  “是你自己笨,想咬是不是,那就咬个够!”孙易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,离得远,他们的身影已经被层层的树木遮挡住了。

  在寒冷的冬天,寒风呼啸,卷起的雪粉扑面而来,带着森森的寒意,但是身体的某一处却火热得厉害,这冰与火的交汇让人有一种完全不同的感觉,只觉得有一种异样的舒畅感。

  “冻死了冻死了,爽死了爽死了!”白云哼哼着,也不知倒底是冷还是爽。

  这个时候都顾不上收拾了,稍微歇了一会就赶紧再动起来,身上已经有汗了,风一吹衣服都能冻硬。

  “现在你说吧,兔子在哪里?”白云有些不舒服在扭一扭,粘粘的让她有点难受。

  “看到那片草丛了没有,那里是完好的,而这里的草明显被啃掉了不少,所以不吃窝边草也是不对的!”孙易笑着指着不远处的一片背风处的草丛,那里的草很密实,因为背风又没有多少雪。

  到了跟前,果然看到了一个洞,兔子洞一向四通八达,想要挖洞根本就是不可能的。

  孙易一挥手,一点白很聪明地绕了一段路,跑到了另一片草丛处,然后脑袋向雪里一扎,这里的雪地还有一个气孔呢。

  一点白汪汪地大叫了起来,果然有了动静,一只硕大的兔子从洞口飞窜了出来,还在空中,孙易就一掌劈了下去,把兔子打翻在地,蹬蹬腿就没了动静。

  白云抱起这只足有五六斤的大兔子,摸着它雪白柔软的皮毛,眼中尽是婉惜的神色。

  “好可爱的兔子,要不,我们去打野鸡!”白云道。

  “吃的时候可不见你这么爱护!”孙易笑道,但是对白云这种爱心还是很满意的,说到底,她只是一个叛逆但是心善的小姑娘。

  领着白云转了一圈,又打了一只野鸡,是个公的,羽毛极其漂亮艳丽,被一点白追得一脑袋扎进了雪里,露着漂亮的尾羽抖个不停,然后被一点白扑上去一口咬死。

  这回白云更不干了,这么漂亮的野鸡竟然也打,太没有人性了,特别严重地批评了一下一点白,手指头都点到脑门上去了,一点白低眉顺眼地接受批评,竟然没有发火,在他们一走的时候,摇着尾巴颠颠地跟了上来,不停地跳起来舔着孙易的手。

  一只兔子一只鸡,两人拎着往回走,还没有到跟前,一点白就呜呜地低啸了一声,然后飞快地窜了出去。

  孙易暗叫一声不好,一把抄起了白云,飞快地跟了上去,遇到有伏树阻路,一个纵身就跳了过去,显出极佳的弹跳能力,甚至比那些跳酷的都要潇洒。

  白云只觉得耳边生风,突然一停的时候,还有些不太适合,但是身体一沉,孙易已经把她扔到了雪窝里头,手上的军弩也举了起来。

  就在柳双双的前面不远处,蹲坐着一匹青黄色的狼,耳朵稍稍后背,与一点白还有拿着工兵铲的柳双双对峙着。

  这只狼看起来有些眼熟,似乎是上次跟路志辉他们进深山打猎时,差点被野猪拱死的那只狼,当时肠子都冒出来了,孙易帮它治了一下,第二天就消失了,没想到会出现在这里。

  “玛的,还真是一只养不熟的白眼狼,老子白救你一次了!”孙易说着,举起军弩瞄着青狼的脖子就要射击。

  那只青狼的动作却让孙易微微一惊,它竟然低着头向一点白表示了臣服,尾巴像棍子一样地来回晃动着,然后慢慢地后退,走到了旁边一株大树后头,叼出一只半大的小狍子。

  这只不大的狍子已经冻得梆梆硬了,差不多有二十多斤的样子,这匹青狼的体形不小,拖着还很轻松。

  青狼晃着棍子一样的尾巴,叼着狍子一直走到了孙易的身前,还要再往前走,一点白已经呲着牙发出了一声声的低吼。

  青狼不再向前走了,把狍子放到了地上,然后原地打了个滚,脚脚朝天的直蹬腿。

  无论是什么样的动物,腹部和咽喉处都是柔软的,脆弱的,如果它肯把自己最脆弱的部分亮出来,就代表着它已经无条件地相信你了。

  这一点,动物做得远远要比人好,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身体脆弱,真正可怕的是人心,大部分人与它人相处一辈子,也不过就那么三五个值得无条件相信的朋友罢了。

  在这匹青狼翻滚的时候,明显可以看到它腹部的伤痕,果然是自己救过的那匹狼。

  孙易蹲了下去,在这匹青狼的身上摸了摸,看到孙易甚至摸到了它有着牙尖牙齿的嘴边时,柳姐她们的心都提了起来,但是这只狼却乖巧得像一只养熟的狗。

  一点白一直蹲坐在孙易的身后,冷冷地看着这只狼,眼中甚至还有凶光闪过,不知是在警戒还是妒忌。

  摸了一会,孙易取出刀子,将冻得坚硬的狍子卸下一条大腿来递给青狼,“好了,你的好意我收下了,以后在山林里混不下去了就来找我,有我一口吃的,肯定饿不着你!”

  也不知这只狼听没听懂,一个骨碌爬了起来,在孙易的面前啃了几口肉,然后才叼着冻肉远远地走开,走得很远之后,又扭头看了孙易一眼,再一溜小跑,消失在山林深处。

  “动物也有情啊!”白云目光悠远地看着野狼离去的方向幽幽地道。

  “嗯,是有情,但是我知道,你要是再不烤火烘干衣服的话,会没命!”孙易说着,把它拎到了火边。

  在这种天气下,如果热源充足的话,最好是点两堆火,前后各一堆,否则的话就是胸前暖洋洋,背后凉飕飕。

  烤火的时候,孙易把兔子处理了一下,皮子撑开留下,然后再串到带来的铁条上就这么放到火堆上烘烤着,不停地刷上盐水和调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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