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3章:流光溢彩的金丝血翡_穿到年代后全家都是极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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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3章:流光溢彩的金丝血翡

  “我去找厂长有点事。”

  “什么事?我能去凑凑热闹吗?”傅书珩来了兴趣。

  “不能。”

  “阿宝……”

  “叫什么都没用。”陆今棠冷酷无情的转身走了。

  剩下傅书珩,一步三回头的去了采购部。

  陆今棠去厂长办公室,是因为昨天他把新农具的图纸给了程工,程工看了之后,就交给了厂长,让他今天早上直接去办公室。

  “小陆,快进来。”厂长的办公室是开着的,陆今棠一过来,程工就看到了。

  “程工早,厂长早!”陆今棠走进去。

  “早,坐吧!”厂长笑着指了一下剩下的位置。

  钢厂的厂长姓徐,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。

  陆今棠坐下来。

  “这是你设计的?你自己单独想出来的?”徐厂长严肃的问道。

  不怪他如此谨慎,陆今棠还太年轻,改良了两个零件已经让他很惊讶了。

  这设计新农具的事又出来,让他都有点不太敢相信。

  “是我设计的,我还有所有的底稿和数据演算资料。”陆今棠认真且淡然的说道。

  这样的场面,他早就有所准备,而且,他留着所有的底稿,还有未雨绸缪的意思。

  万一有人窃取他的成果,那将会得不偿失。

  这是笙笙提醒他的。

  徐厂长看到他的表现,就收起了心里的轻视,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少年。

  刚才他的眼神,厂里的大部分员工都顶不住。

  但这少年像是没事一般。

  “这个图纸我仔细看过,程工业比对你的图纸演算了一遍,应该是可行的,你可有把握做出来?”徐厂长正色,对着陆今棠说道。

  “有!”陆今棠言简意赅,却十分确定。

  他私底下已经试过了。

  总是要有把握他才会拿出来。

  “有多少把握?”

  “九成!”陆今棠乎没有犹豫,虽然他百分之百能做出来,但还是要留一点余地给自己。

  “既然有这么高的把握,你就放手去做吧,放心,如果成功,我会向上面说的,你的功劳谁都抢不走。”

  现在的厂子都是国营的,如果有什么重大的事情,都是要往上报的。

  陆今棠淡笑着点头。

  从厂长的办公室里出来,程工拍了一下他的肩膀,“不错,有魄力。”

  陆今棠依然笑着,他不是有魄力,他是有底气。

  只要有底气,就什么都不怕。

  东西都刻在他脑子里,有没有把握自己最清楚。

  “你手头的东西暂时放下来,先做新农具,做出来在说!”

  厂里特别重视,毕竟如果成功,那厂里也会出名,好处都的是。

  黔北县的钢厂,只能算是一个小厂,如果这个小厂里做出能提高生产力的新农具,别说是厂长,其他人也会得到嘉奖的。

  “嗯,谢谢程工。”陆今棠点头。

  他手里实际上没什么事情。

  其他的技术员也一样,都快闲得发霉了。

  陆今棠拿出图纸的事,厂里其他人并不知道。

  他们只看见陆今棠没管厂里的事情,但基本每天都会去程工的办公室,偶尔还会去厂长的办公室,特别忙碌。

  这让不满的人都不敢轻举妄动。

  傅明秀是在陆今棠最忙的时候回来的。

  走的时候大包小包的,回来也一样。

  光是顾家,就有一大包礼物,从衣服鞋子到特产不等,烟酒茶叶也是有的。

  傅明秀随手递了一个单独的包裹给顾笙,是一个长宽高都是一尺左右的妆奁。

  妆奁就是紫檀木的。

  顾笙把灰布拿开的时候,就瞪大了眼睛。

  “傅阿姨,这……”

  傅明秀笑得明媚,“你打开看看喜不喜欢,这是阿宝的爸爸和爷爷给你的,感谢你给的棉花。”

  顾笙狐疑的打开,“吧嗒”一声,妆奁被打开,露出了里面流光溢彩的东西。

  全是水头极好的翡翠首饰,最多的,就是手镯,足足有六只,整整齐齐的摆着。

  这是第一层,还有第二层,是一套金丝血翡!

  两只手镯、一个璎珞、一个挂坠、一枚梅花式样的簪子。

  顾笙眼睛都快掉下来,上辈子她在国外参加一场拍卖会的时候,看到过一只金丝血翡手镯,当时的最后成交价是两千五百多万。

  金丝种翡翠,一般色泽都艳丽、鲜阳明亮,它的底色一般都带有黄色调,看起来就像是翡翠内含有金光,呈丝状断断续续排列,水头极好,属于高档翡翠,金丝的金,是一个颜色的代称,并不一定是金色,实际上大部分都是绿色,但是,丝则一定要是丝,丝是最重要的特征,也是决定金丝翡翠品相高低最重要的标准。

  平行的顺丝最为难得,也是最好看的,而且,金丝种翡翠的质地比较细润,韧性也好。

  其实金丝翡翠最常见的,就是绿地的,绿地的金丝,可粗可细,细则如三月柳枝,飘然欲动,清澈如雨后晴天,粗则如地幕碧绿的瀑布,飞流直下,绿色的金丝翡翠,给人一种清新夺目,出淤泥而不染的气质。

  但比起绿地的金丝翡翠,血翡更为难得,血翡本身就比其他的翡翠稀少,金丝种的就更不用说了。

  顾笙拿起了一只手镯,看着里面顺滑的细丝,眼里闪烁着亮晶晶的东西。

  “喜欢吧!”傅明秀看到她的动作都,就知道她是极为喜欢的。

  顾笙回过神来,小心的把手镯放回去,“喜欢是喜欢,但太贵重了,我那点东西算什么?傅阿姨你经常和我们买衣服花费的,就不止那个钱。”

  见她虽然很喜欢,但拒绝得很坚决,傅明秀笑了,“你信不信我把这些东西拿出去,别说三十斤棉花了,三斤都可能换不了,这东西贵重是贵重,但也分时侯的。”

  这倒是,这个时代就一文不值,但总是有识货的人。

  傅明秀又开口,“吃不饱穿不暖,它又怎么能算得上贵重?人要首先保障自己,才有机会再看这种身外之物。”

  “笙笙,无论它贵重与否,但现在,它就三十斤棉花都不值,所以你就心安理得的收起来吧。”

  傅明秀的话落下,陆今棠就把妆奁关上,抱起来放在顾笙的怀里,“收着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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