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9章 犬与狼的时间(上)_解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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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9章 犬与狼的时间(上)

  [笔迷楼]

  停了一个昼夜的雨,又下了起来。

  雨安的天气就是如此。如今是这样,十几年前也是这样。

  十数年的时间,足以让一株幼苗成长为参天大树。

  铁甲将军立于万顷山林前,身下坐骑不安地踱着步。这是一匹久经沙场的战马,它的嗅觉比寻常生灵更加敏锐,总能分辨出在这寂静之下隐藏的杀机。

  将军轻轻拍了拍黑马的鬃毛以示安抚。

  他也察觉到了正在逼近的敌人,然而不知为何,他却难以集中精神在这场一触即发的对战中,反而有些不同寻常的涣散。

  一定是因为脚下的这片土地中渗透着他故人的鲜血,否则他怎会在这昏昏沉沉、夜雨连绵的黑暗中,突然回想起那段曾经阳光普照、不染纤尘的往事?

  十五岁那年的他,因为肖氏一族的辉煌过往,无一日不在幻想着戎马沙场、建功立业的日子,对眼前的其乐融融、岁月静好全然没有放在眼里过。

  那时的他还不知道,因杀戮而麻木的人生将是他余生日日难逃的诅咒,而那个整条昱坤街上最温馨热闹的将军府则只能在梦里重温。

  他鸡鸣时晨起练枪、天亮后便随父兄入骁骑营练习骑射,直至太阳落山才能回府,用过晚膳后又要学习兵法治军之术。母亲心疼他,以“兴武不可废文”为由,将他塞进都城王侯子弟念书的书院,训练之余,总要分些时间出来同书院先生混一混。

  他行文造句的水准一直不及兄嫂,倒也能够写上一二诗句。

  但他不喜欢写诗,总觉得那些风月里捞出来的辞藻绵软脆弱,同他想要做的事情南辕北辙。他那时熟识的朋友大都是父亲挚友之子,大家的兴趣都在摔跤骑射上,闲暇时赛马游猎都不尽兴,怎可能聚在一起吟诗作赋呢?

  盛夏时节,书院里分外燥热,枯坐读书的时辰太过难熬,他有时便会同三两好友偷偷溜出城去,在城郊清冽的小河旁纵马戏水。每当这时,他都会央求书院的“内应”帮他应付夫子,反正他白家兄弟二人功课都很好,夫子便是吹胡子瞪眼气上一时半刻,最终也就不了了之了。而作为答谢,他会献上阙城时令最鲜美的河鲜给两位兄长,书院外墙、白府后门成了几个少年最常接头的地点,偶有失手大家便轮番“顶罪”,开赴夫子书房挨手板子时的神情一片凛然。

  校场尘土,书院午后。桂花载酒,系马高楼。

  他的少年时光就是那样的,时时憧憬着不平凡的人生,却在平凡中安静流淌。

  他要走的路是那条往来军营与城门之间、校准过的笔直大道,大道两旁是遮天的绿茵,即便侧目也看不见其他风景。他本该在这样的大道上一直走下去的。

  然而他终究还是窥见了不一样的风景,在那飞速后退的景色中的一点白色。

  他记得那是夏末初秋的黄昏,一碧如洗的蓝天被夕阳染做金黄,他与伙伴三三两两从城外校营打马归来,一入城中甲子大街便被奔走围观的人群堵住了去路。

  不知过了多久,一列车队缓缓从大街尽头驶来,红车绿马、鲜花铺路。

  他从路人口中听闻,原来是梅家女风光大嫁与烜远王,是以小半个时辰前、整条甲子街上便都是围观的人了。

  彼时他少年心性、自视清高,故意不去瞧这热闹,只向同袍抱怨走错了路,平白被水泄不通的人群堵在了道上。

  人群中不断传来热切的议论声和惊呼,十车嫁妆的最后一车上置着一只巨大的红漆木箱上。那箱子里没有金银珠宝、绫罗绸缎,竟是一棵树。一棵攒满花苞,准备盛放的梅树。

  同行的伙伴感叹:那是梅老将军送与爱女最贵重的一样嫁妆,名唤映水重楼,是世间仅存的三株重瓣绿蕊梅树中的一株。他却皱着眉看了许久,也没看出那因为年岁的缘故干枯狰狞的树枝有甚珍贵。

  然后,他就看到了她。

  她穿着简单样式的浅色衣裳,乌发绾做男子发髻的模样,侧脸在夕阳金灿灿的光下勾勒出一道明媚的轮廓,虽然只有一半的笑与喜悦,却比他见过的任何美丽的事物都要完整和珍贵。

 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那棵梅树上,他的目光却落在那看梅树的少女身上。

  他没有意识到那一刻自己的心境,只是觉得,从前打心眼里瞧不上的那些风月诗句,突然在这一刻有了实质般的寄托。

  当晚他做了一个长长的梦,梦里他们牵着手、眼睛里瞧着对方一直笑着。

  他从没接触过那些温柔,对于温柔的想象自然也十分贫瘠。

  可他那时并不觉得,时常为那些梦而感到欣喜、又回味许久,甚至动笔落下诗句,又将写下诗句的宣纸裁下、小心贴身藏好。

  毕竟,他是要做将军的。将军怎么能写情诗呢?

  有一天,他在回城的路上照例牵马在溪边饮水,一时兴起便挽弓射向岸边的芦苇,起身时突然发现一直藏在靴子里的那张纸条不见了。

  他心一跳,但面上还是镇定的。许是落在这不见人烟的哪个角落了。

  直到他看到那张纸条出现在少女的指尖。

  他没想到会在城郊再次遇见她。毕竟阙城有名望的人家,绝不会让女眷只身出城,更别说在这荒野小溪旁晃荡。

  他的错愕写在脸上,而少女手中拈着那纸条,嘴角是一个玩味的笑。

  他从那笑中看出了些许揶揄的意味,瞬间便更加慌乱了。

  “有甚好笑?”

  对方摇摇头,故作严肃地将纸条塞回他手心。

  “不好笑。只是没想到,还会有人将自己写的诗句贴身带着、随时观赏。”

  他的耳根瞬间便红了,也不知是气恼还是羞愤。

  “你怎知是我写的?我那是......我那是帮旁人收下、随手放的......”

  她又笑起来,却没有拆穿他蹩脚的谎言,转身拿起他放在一旁的弓来。

  “你这箭,射的不对。”

  没想到她会顾左右而言他,他有些意外,随即骄傲与自尊便开始作祟。

  长这么大,还从未有人说过他骑射不精。他以为,在他这个年纪,没有人能做的比他更好了。

  更何况,说这话的还是个女孩子。

  “哪里不对?”

  薄脸皮的少年郎有些着恼,但还是摆出一副沉稳的样子。

  “你觉得我在故意挑衅你?”

  原来少女不仅眼神灵动,心思也很细腻。

  他想表现得坦荡些,于是干脆应道。

  “是又如何?难道你能射的比我好?”

  “若我说,你的身法不错、力度也好,只是准度有差,你可会生气?”

  知道我会生气你还问?!

  他早就生气了,却依旧努力板着脸,心底那股子不服又蹭蹭蹭地冒了上来。

  “你说准度有差,是指这箭不行、这弓不行,还是我不行?”

  她瞧着他脸上瞬息万变的神情,不仅没有退缩、反而笑意更深,随即转身指了指小溪对岸的一块褐色石头。

  “不服气的话,我们打个赌如何?若我能将箭射进那石眼之中,你便承认我说的话,还要答应我一件事。”

  他转身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,便见那块褐色巨石正中,有一处天然形成的、细不可见的缝隙。

  那样的缝隙,便是拿着箭羽上前比划,也不一定能顺利通过吧。

  以往在校场他们也会骑射练习,但军中射箭多以迅猛为主,如何能在短时间内、以穿甲的力度射中飞快移动的目标,才是要点。

  他觉得少女在胡闹。

  “赌就赌。”

  少女向他伸出手来:“可有匕首借我一用?”

  他从腰间解下匕首,对方抬手接过、利落抽出一支箭来,将箭羽修了修。

  她下手很狠,没几下便将尾羽修得极窄,他在一旁看着,只觉得那支箭瞧着比自己先前见过的旋羽箭还要奇怪。

  这样的箭,真的能射出百米开外吗?他越发不信了。

  下一秒,匕首已被塞回他手中。

  “你不信?”

  他当然不信。

  此箭投入使用已有数年,军中也不乏兵器老手,倘若当真如对方做的那般轻巧,又怎会多年未有精进?

  少女没有再说话,只捏住那支箭、利落搭弦拉弓射出。

  她稚嫩的手臂因为用力而有些颤抖,但射出的箭却十分沉稳。

  那支纤细的箭在半空中划过一道流畅的弧度,最终毫厘不差地没入那石眼之中,干净利落得听不见一点金石摩擦的声响。

  他呆呆立在原地,只觉得那箭不是穿透了那块石头,而是从他的心尖贯穿而过。

  “你可承认,我说的是对的?”

  他安静下来点点头,随即心中迅速产生了一个想法。

  他又恢复了往常的样子,面上看不出什么,只有握着匕首、不安攥动的手暴露了些许情感。

  “你射箭,准头不错,但力度差些。”他顿了顿,终于说出那句话,“我教你如何?”

  “好,但是在这之前,你要先兑现你的承诺。”少女定定望着他的眼睛,羽睫下仿佛又另一泓溪水在荡漾,“我要明年新开的映水重楼。你会拿来给我吧?”

  他也笑了,但他看不见自己此刻的表情,他以为自己还是矜持的。

  “一言为定。”

  一年时间,足够了。

  他不仅会为她拿来她爱的花,还会献上他最赤诚的心。

  彼时少年意气风发,他终究凭借一手精湛的箭法博得皇帝赏识,得以跟随圣驾前往猎场。

  他已经想好了,参与春猎的高手各个身手不凡,他不求能在其中胜出拔得头筹,只求以少年之姿搏个出众,他便有机会面谢圣恩。

  他不要金山银山、不要兵权官职,只是要一枝梅花,皇帝一定能够应允他的。

  然而他终究求来的不是一枝红梅,而是一片血海。

  皇家狩猎接连两日方能出囿,他昼伏夜出,因追逐一只牡麂,在第一日傍晚时分从围场偏僻处的山道岔出,无意中离开了猎场。

  途径岳泽大营,他座下黑马不安地躁动着,他这才发现守军皆不知去向。雨安城门大敞,安顿肖家上下的别院府中血海泥泞、尸横满地。

  他踉跄着四处查看着,想要在那无数血肉模糊的躯体中分辨出昔日族亲的模样来,却又害怕真的认出一二。

  最后,他不再去看那些人的模样,只一一去探他们的鼻息、只想确认是否有人还活着。可探了七十九具身体,七十九具身体都无半点气息,直到他在后院的一口枯井中发现了几乎被砍成血人的姑姑。

  肖黛还有一口气在,却已同死人没什么分别。他此生从未见过那样的伤口,明明凶器已经离身,却似有剑气仍留在血脉之中,所到之处筋脉尽断、皮肉分离。

  他颤抖着将姑姑从井中拉出来,强迫自己不去看那张支离破碎的脸,用两根水井中栓水桶的绳子,将自己昏死过去的姑母绑在身后,试图在附近求得救助。他知道,那些凶徒或许还没走远,他必须在他们发现他之前离开雨安城。

  他仗着自小同父亲在北部山林狩猎的本能,策马在斗辰岭的山道上飞奔。

  远处雷声阵阵、由远及近,渐渐汇聚在他身后。

  不是雷声,是马蹄声。

  约有数十人之多,各个训练有素,从他身后逼来。

  他仗着山路曲折,心道只要对方不能近身,他便仍有胜算。

  可他毕竟身后负着一人,坐下黑马脚力已到极限,便是他将手中鞭子抽出了血,也仍逃不开身后越来越近的马蹄声。

  突然,夜色中有另一种声音破空而来,尖锐而嘈杂,像是某种细小兽群嘶鸣的声响。

  他身后的马蹄声开始混乱起来,金鸣相击的声音如疾风暴雨一般越来越密集,搅动着山谷中的风,将血腥气送到他鼻间。

  父亲生前曾教导过他,行军者,切忌回头。

  回头意味着犹豫,意味着瞻前顾后,意味着求果心切。

  意味着将要功亏一篑。

  可那此起彼伏的尖啸声越来越近,人体被切割的顿挫声仿佛就在耳旁,他几乎快要能感受到血泼洒在他脑后的热度。

  他还是没忍住,只微微侧了侧脸。

  暴雨来临前的黑夜中,他看见漫天银线交织而成的网在他身后变幻着,那群黑衣黑马的刀客被困在其中,仍以拼死的力气向他杀来......

  就这回眸的一瞬,他感觉左肩有什么飞快划过,紧接着肩胛便是一阵剧痛。

  视野晃动中,他隐约觉得那贯穿他左肩的东西,是一支黑色的箭。

  群鸦夜啼。

  山林中突然一阵骚动,是受惊后起飞的鸟群。

  往事如烟般散去,肖准睁开眼,正见部下快步向他走来。

  “禀报将军,正东方向有一支千人左右的伏杀队,许是白氏残部,是否要......”

  果然,该来的还是来了。

  “主帐可有传令下来?”

  “说是要各营死守方位,其他的......没有了。”

  肖准的目光望向远方平原之上的那一点火光。

  那是伏兽台所在,也是王帐所在。整个伏兽台四周是一片毫无遮挡的小平原,平原四周则是一望无尽的林海山岭。这使得那一小块依山而成的平原好似一张有来无回的口袋,而口袋口正对着新开春猎的天子囿。

  好一出春猎重开、旧账新算的好戏。

  春猎是王座离开都城的时刻,也是白氏最后的机会。皇帝不会不知道这一点,更不会毫无准备。

  早在出发前,各营大将都已接到密令,以春猎为由深入羽林别苑猎场各处,以守为攻、静待敌人走入圈套。

  一切设计都不过是请君入瓮中的一环。所谓“春猎”,猎的不是什么飞鸟走兽,而是在暗处蛰伏已久的旧患。

  “暂时按兵不动,让守卫提高警惕,静观其变。”

  “是。”

  部下领令退下,临行前又不禁多看了将军一眼。

  而立之年的青怀候原本就比同龄人看起来肃穆一些,今晚他显得尤其沉重,那道身影就立在凸起的山石之上,仿佛已经同脚下大地融为一体、在这风雨中化作一座石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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