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 神圣法典学者,老顽固_我真的不想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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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 神圣法典学者,老顽固

  第16章神圣法典学者,老顽固

  “不长眼的东西!”

  一根皮鞭,呼啸而下,眼看着就要抽在孩子身上。

  被这一皮鞭抽中,轻则皮开肉绽,三个月内下不了床,重则七窍流血,当场暴毙。

  一个奴隶,竟然敢冒犯尊贵无比的顾客!

  如果这样的事传出去,谁以后还会来他们奴隶市场进货?

  必须给他点颜色看看!

  因此,这一鞭,管家使出了吃奶的力气,奔着抽死这个小畜生去的!

  反正是个孩子,不值钱的玩意。

  啪——

  一只手,将将皮鞭在半空中拦了下来。

  皮鞭另一头,传来一股巨力,管事的一个站立不稳,被扯着摔倒在地,溅起无数灰尘。

  而拦下皮鞭的,不是别人,正是路登。

  他握着皮鞭的手掌,指尖渗出鲜血,一滴一滴,滴落在地。

  “怎么回事?”

  听到皮鞭声,奴隶主闻着血腥味,赶了过来。

  他挺着肚子,迈着小碎步,跑起来的时候,像是在跳芭蕾舞一样,垫着脚尖不停踏步,让人心疼他的鞋子。

  只看了一眼,奴隶主脸刷的一白,大步上前,对着地面的管家就是一顿拳打脚踢,

  “上辈子是兽人的杂碎玩意,不是老子,你有资格在神邦过夜吗?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,还敢打客人,你吃了矮人之心.”

  奴隶主的骂人词汇之丰富,让路登大开眼界。

  打骂足足持续了三分钟之久,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奴隶主,大口喘着气,停了下来。

  被打的时候,管事一直用双手死死护着头,身体蜷缩成一团,颇有津地小混混的风范。

  他没有还嘴,没有辩解,只是默默挨打,等奴隶主打累了,才敢松懈下来。

  与其说是一场打骂,还不如说是一场表演。

  不管怎么样,路登受伤是事实。

  奴隶主必须给出一个交代。

  先把管事揍一顿,气也撒了,之后谈的时候,会容易的多。

  “砰——”

  奴隶主又踹了他一脚,厉声骂道,

  “说,你这个该绞死的家伙,怎么发昏做了这等糊涂事!”

  说话时,奴隶主难免有些底气不足,眼神发飘。

  路登的底细,他不知道。

  但是,

  他很清楚一点,有资格定居在神邦的公民,都受神圣法典庇佑!

  打伤一名神邦公民?!

  都不需要开庭,奴隶主已经听到米索离开他的声音了!

  那些白花花的米索,碰撞在一起发出的清脆声,是世上最美妙的声音了!

  这要赔多少米索,才能摆平!

  想到这里,奴隶主恨不得再踹管事的一脚。

  “大人.”

  管事挣扎着站起身,把之前事情的经过简略说了一下,眼神深处闪过一丝阴毒的怨恨。

  他没敢添油加醋,只是实话实说。

  这件事,他自认没有做错任何事,是对方脑子抽了!

  听完之后,奴隶主反倒迷茫了。

  这是什么情况?

  自己手下,帮着路登教训这个小畜生,合情合理。

  路登反倒不乐意?

  这家伙,是荒原狼养大的疯子吧!

  路登早就松开了皮鞭,撕下一块布,给自己做了一个简单的包扎。

  有些疼,手掌已经开始肿起来了。

  路登微微皱眉,没有在意,反倒是看向奴隶主,缓缓开口,

  “请允许我为自己的行为辩护。”

  “您有这个权利..不,辩护未免太正式了。”

  奴隶主搜肠刮肚,最后找出来一个合适的词,

  “这是一场误会,误会!”

  “不,这不是误会。”

  路登纠正道,

  “我看中了这个.奴隶,准备买下他,如果皮鞭抽下,相当于侵犯了我的物权”

  作为神圣法典的速成选手,路登自然能搬出对应的条款,来应证自己的说法。

  按照路登的说法,奴隶主需要赔付他一大笔医药费,大概价值2到3枚小金币,比奴隶市场的租金还要贵!

  如果真赔付的话,这个月都白干!

  奴隶主听得一愣一愣的,狡黠的眼里闪烁着怀疑。

  他又踹了一脚管事,低声说道,

  “去,把老顽固请来。”

  作为神邦里较大的奴隶市场,他们自然配有法律顾问,或者说神圣法典学者。

  这是一个尊贵的词。

  一般的神圣法典学者,都自视甚高,只愿意一心专研神圣法典,不愿意牵扯俗事。

  替奴隶主工作,更是卑微到尘埃,绝不可能。

  老顽固,是神圣法典学者里的异端,极其顽固,根本无法被说服。

  事实上,他的学者徽章很快就会过期,失去神圣学者的身份。

  这两年他已经沦落为学者之耻,每年都有提案申请吊销他的徽章,反对声络绎不绝。

  很快,

  路登见到了老顽固。

  一个身穿灰白袍子的老者,金色,自然卷,头发乱糟糟的像是鸟窝一样,胡子凌乱。

  一张枯瘦的脸,最吸引注意的是深陷的眼窝,上面还有灰色的眼屎,以及他不协调的走路姿势。

  他好像一个机器人一样,四肢格外不协调,走起路来吱吱呀呀,让人怀疑他随时可能散架。

  老顽固走路很慢,怀里抱着重物,还有些心不在焉。

  他到场后,奴隶主立刻让路登重复一遍刚才的话。

  听完,没有任何犹豫,老顽固点头应道,

  “他说的没错。”

  奴隶主:???

  老子每个月2银币100米索,就养了这么一个废物玩意?

  就算是条狗,也会叫两声啊!

  老顽固根本没有为他做任何辩护,直接认同了对方!

  “要赔这么多钱?”

  奴隶主眉头紧锁,想看看有没有回旋的余地,

  “法典不是说,以牙还牙,以眼还眼吗?”

  他还是读过法典的,认识几个字。

  奴隶主反问道,“不能用这一条吗?”

  按照奴隶主的理解,这条的优先级很高,一般问题都能解决。

  “可以。”

  老顽固点头,

  “他是神邦的公民,作为赔偿,您需要一只神邦公民的手臂。”

  老顽固环顾了一圈,看向奴隶主,认真说道,“这里,应该只有您是神邦公民。”

  奴隶主:

  让他赔一只手给对方,他宁可赔钱!

  奴隶主将衣领扯开,只觉得烦躁无比,一大早就遇到这种糟心事。

  他不耐烦说道,

  “就没有别的办法吗,在法典里再翻翻!”

  老顽固坚持道,

  “我愿用自己的学者之徽赌咒,这位先生提出的方法,绝对您是解决这件事的最小成本,”

  奴隶主不听他这一套,只是一直催着他找。

  老顽固虽然顽固,但那是和学者辩论之间的顽固。

  和一个粗鄙的奴隶主,有什么好计较的?

  按照对方的吩咐,老顽固很快在法典里找到第三条解决的办法。

  “我再次强调,如果按照这个方法处理,您可能要付出更高的成本,我已尽到我的告知义务,后续产生的一切纠纷,都不会影响我的学者之徽评分.”

  老顽固给自己加了一个‘免责声明’的BUFF,才开口说道,

  “这位先生还没有够买这名奴隶,只要这名奴隶被别人买走,就不算侵犯了他的物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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